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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1791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著名的《权利法案》。但是《权利法案》的10条修正案在颁布之初只对联邦政府有约束力,并不适用于各州。1868年美国国会批准《宪法》第14条修正案,即所谓的"正当法律程序",引来《权利法案》与"正当法律程序"的关系之争。本文通过一系列案例,说明了《权利法案》在从联邦到州司法适用的曲折过程。

  • 标签: 《权利法案》 正当法律程序 基本公正原则 选择性合并原则
  • 简介:[编者按]"刑讯逼供"为我国民众深恶痛绝,但定时炸弹困境却是则为了刑讯之例外。其不仅是一种道德困境,同时也是一个法律难题。紧急酷刑理论乃针对该困境而提出,其从司法真相、功利主义的道德角度及正当法律防卫、法律解释的法律角度论证了酷刑的正当性。本刊为此特设专栏,推介年轻学子对该理论进行深刻的论证及深入的研究,以期为该困境的解决有所贡献。

  • 标签: 刑讯逼供 功利主义 道德困境 法律解释 正当性 紧急状态
  • 简介:不管是作为惩罚措施,还是作为刑事诉讼意义上的讯问手段,刑讯逼供这一行为,毋庸置疑是被绝对禁止的。然而,在刑讯可能发生的第三个层面,即作为信息获取手段这一层面上,"紧急炸弹"情形被假设出来,并引起了是否应当为了拯救更多人的生命而进行刑讯这一问题的讨论。赞同者主要从刑讯令状以及保护公共安全的实用功能来考虑。反对者对"定时炸弹"情形本身、刑讯的效果及其唯一性提出了质疑。这两种观点并非针对性的,而是各自站在不同的立场考虑问题。而造成立场不同的关键,其实在于是否应当对政府的权利进行限制。

  • 标签: 刑讯逼供 紧急情形 定时炸弹
  • 简介:本文总结并评论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审查国会贸易权力的系列判决中使用的司法标准。本文发现,以1937年为界,该判决脉络清晰地呈现出"州际贸易性质"和"实质性影响"先后两种审查标准,这两种标准是对州际贸易条款完全不同的解读。虽然"实质性影响"标准遭遇一些批评,但笔者基于两个原因认可联邦最高法院的转向。一是同联邦最高法院一样,笔者认为面对经济大萧条与政治机构的强烈反应,不得不确信当时的社会现实迫切需要联邦政府的调控,不能满足这种迫切需要的标准应当让步;二是州际贸易条款的确为最高法院的转向提供了空间,"实质性影响"标准是贸易条款无法剥离的含义,而且未从根本上违背联邦主义原则。我们可以从中得到的一项"应然性"启示是,在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划分问题上,我们不应该死守一条想象中的僵化的界线,而应该尊重立法实验的结果。

  • 标签: 中央与地方关系 审查标准 立法实验
  • 简介:定时炸弹困境是一个由来已久的道德困境,同时也是个法律难题。紧急酷刑理论乃针对该困境而提出,其从司法真相、功利主义的道德角度及正当法律防卫、法律解释的法律角度论证了酷刑的正当性。然而,从一个目的与条件都已严格限定好的狭隘框架内看,以国家安全的名义施行的酷刑看似理性、正当,实质却是风险重重,危害不小。事实上,发展出更多可替代酷刑的、侵犯性更小的手段来维护国家安全并非没有可能。这些替代性措施的最大优点在于执法人员不会过分依赖于从恐怖主义嫌疑犯身上逼取情报作为恐怖袭击的唯一证据来源。虽然,替代性措施本身对公民的个人权利诸如自由和隐私同样具有侵犯性,但通过公民自愿、自主让渡这些权利,归根结底是对人性尊严的一种维护。

  • 标签: 正当程序 人性尊严 定时炸弹 紧急酷刑 司法许可酷刑
  • 简介:人权事务委员会个人来文机制的建立促进了国际人权法的发展,但还存在不足,主要是委员会缺乏查找事实的手段,无法及时审理来文案件,个人来文意见做出机制的缺陷等。对于这些不足可以通过改革意见做出程序、加强意见的强制性、解决委员会的审案效率,增强可执行性等方面来完善。

  • 标签: 人权事务委员会 个人来文机制 不足 完善
  • 简介:翻译导言:2002年,台湾地区在'刑事诉讼法'讯问证人规定上引进'视讯讯问',刑事追诉机关遇有证人不能到场或其他必要情形时,得以声音及影像相互传送之科技设备直接讯问证人,并要求确保被告等相关人的参与权利①(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项至第(四)项)。从卫星到网络传输的视讯讯问,运用在刑事程序本来是偏重保护证人身心状况②及'避在押

  • 标签: 国外证人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裁判
  • 简介:简要介绍美国联邦上诉法院第九巡回法庭the“Rogersv.RoyalCaribbeanCruiseLine”案的案情,回顾美国国会对船员在法院诉讼追偿工资的法定保护和支持执行《纽约公约》下仲裁的两个政策的历史背景以及法庭判案所遵循的先例,按照对案件争议点的审理思路,逐一分析法庭对船员雇佣合同中仲裁协议是否被美国《联邦仲裁法》排除条款排除、《公约法案》和《联邦仲裁法》发生冲突时的优先适用、仲裁协议是否合理以及仲裁条款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的推理过程,论证法院判决的合理性,提出与判决相反的可能性解释,从而得出结论:出于权衡国会相互冲突的政策的目的,法院判决强制执行仲裁。最后,提出该案例对中国船员立法的借鉴意义。

  • 标签: 仲裁协议 仲裁条款 法定权利 《船员工资法》
  • 简介:对于社会组织的管理,最重要的是转换管理思维,从控制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努力为社会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一方面要促进社会组织行为公开透明,积极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另一方面,政府管理部门的重点应转移到事后监管上。只有这样,才能在保持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的同时,最大限度释放社会活力。

  • 标签: 服务型管理 社会组织 控制型管理 政府管理部门 管理思维 良好环境
  • 简介:管理视角的法律是管理活动中管理关系的调节器,是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从规范分析的角度看,法律规范是管理活动有效性的前提;从实证分析的角度看,法律活动是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实施的过程。管理中的经就是依据法律规范、规章制度、具体的管理方法进行管理,是管理活动中相对确定不变的部分。管理中的权是指根据组织环境、组织成员、目标任务、组织发展阶段等的变化,及时应变,随机抉择管理措施。管理活动是法律规范、组织内部的经和权有机结合的过程。

  • 标签: 法律方法 规范分析 实证分析 经权
  • 简介:<正>引言随着社会发展,在个体自由不断扩大的同时,社会"组织化"特征也愈加明显,监督、管理的范围越来越大,深度也越来越强,监管关系成为政治领域、经济领域、生活领域不可不重视的关系。传统刑法学在严格、机械地遵守"个人责任"的前提下,偏重于追究直接行为人的责任,而忽视监督者、管理者的责任。自工业社会以来,分工日益扩大、组织化特征日益显著,工业灾害未见减少,不可知、不可控的新型风险也不断涌现,而组织内的监督者、管理者却依附于复杂的组织关系躲避责任的追究,形成了"地位越高、离现场越远、越没有责任"的现象。监督责任、管理责任就是要解决根据什么追究监督者、管理者的责任,以及在多大范围内追究监督者、管理者责任的问题。刑法上的监督、管理责任,是指监督者、管理者故意或过失地违背监督、管理义务而造成法益侵害或者法益侵害的危险时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在监督责任中,总是存在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他们之间具有监督与被监督、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造成法益侵害或者威胁的直接责任人是被监督者,但由于监督者在此过程中懈怠了监督义务,因此也应该对法益受到侵害或者威胁承担刑事责任。在管理责任中,总是存在管理者与管理对象,他们之间具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虽然一般意义上的"管理"可以包括监

  • 标签: 德日刑法 不作为犯 新过失论 过失犯罪 法益侵害 火灾事故
  • 简介:公安机关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着增强社会活力、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重要职责。公安机关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目的是实现公正廉洁执法,源动力是理念创新,出路是机制创新,保障是队伍建设。

  • 标签: 公安机关 社会管理创新 公正廉洁执法
  • 简介: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成以后,人民法院在保证法律统一适用方面具有更为突出的重大责任。从广义上讲,司法裁判的过程也是法律适用的过程。因此,深入司法裁判的基本构成要素,分析查找影响法律适用统一的主要原因,相应提出解决对策,应当作为加强审判管理、推进法律适用统一的重要着力点。

  • 标签: 法律适用 司法裁判 审判管理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法律统一 人民法院
  • 简介:新的案件管理机制建立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管理部门以案件质量标准为导向,以办案流程控制为平台,以内外部监督和责任追究为保障,对管辖的各类案件质量进行监控、预警、检查、指导、考评、督察,有效地提升了检察人员办案的质量意识和自我管理意识,确保了办案质量的稳步提高。

  • 标签: 质量管理部门 案件管理 大案 自我管理意识 办案质量 机制建立
  • 简介: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应当在法治的条件下进行。同时,社会管理创新的成果也需要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并通过法律的强制力以保证社会管理新格局的长期稳定与有效。

  • 标签: 社会管理创新 法治 路径 构建和谐社会 强制力 法律
  • 简介:私募股权投资在很多情况下是不成功的,但是管理人一般不负担任何责任。根据"商业判断原则",只要是独立的、不具有利害关系的管理层所做出的正式且善意的投资,那么该管理者都不能因为这种商业判断而承担责任。简而言之,只要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人履行了信托义务或称信托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注意义务、忠实义务和披露义务,就不应当承担投资失败的责任。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人应当深刻理解这些义务,并通过规范自己的行为避免法律责任。

  • 标签: 私募股权投资 管理人 义务 商业判断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