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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无论是湿地保立法还是大江大河流域立法都不能忽视生态保护孙偿机制,生态保护孙偿机制须明确孙偿谁、为什么孙偿、谁孙偿、怎么孙偿这一系列问题.洞庭湖湿地保同样需要建立生态保护孙偿机制,同样也必须考虑这一系列问题.应该以孙偿对象为中心来构建生态保护孙偿机制,因为孙偿对象是生态保护孙偿的逻辑基础,是确定和实现生态保护孙偿直接目标的立足点、是确定生态保护孙偿方式和标准的决定因素.“孙偿对象中心论”可以使生态保护孙偿机制建构的逻辑更清晰、内容更简单明了.

  • 标签: 生态保护补偿 补偿对象 洞庭湖湿地
  • 简介:公共复印属于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时,不需要消费者支付费用。如何补偿著作权人的利益,成为德国著作权法上的重要问题。德国联邦宪法法院(Bundesverfassungsgericht)通过1996年的BverfG1BvR1282/91一案,进一步确定了复印服务商的"设备给付义务"(Ger(a|¨)teverg(u|¨)tung)和"经营给付义务"(Betreiberverg(u|¨)tung)。复制服务商的补偿义务,还需要通过集体管理机制得以实现。以VGWORT为代表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通过控制集体求偿的外部性与成本,有效地维护了著作权人在公共复印环节中应被保护的著作财产权。

  • 标签: 公共复印 补偿义务 集体求偿机制
  • 简介:洞庭湖湿地是我国第一批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六块湿地之一,具有极其重要的生态价值.当前洞庭湖湿地面临着面积锐减、污染严重、生态服务功能下降、生物多样性降低等严峻环境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首要的是要有健全的法制.目前,湿地保并未有国家层面的统一立法,湖南省2005年制定的《湖南省湿地保条例》存在立法理念落后、管理条块分割、制度设计粗疏等缺陷.完善洞庭湖湿地保立法,应当采用统一保护与特殊保护相结合的立法路径,修订《湖南省湿地保条例》,并在该条例中设专章保护洞庭湖湿地.在立法内容上,必须创新湿地保理念,明确保护优先、一体化保护、社会多元共治三项原则;必须强化保护管理,构建与洞庭湖湿地保和治理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必须细化保护措施,构建最严格的湿地保法律制度;必须严格法律监督,强化洞庭湖湿地保的政府责任.

  • 标签: 洞庭湖湿地 地方立法 一体化保护 管理体制
  • 简介:在缺乏专业法律信息来源时,法院民事调解中的当事人往往存在法律信息不对称情形。信息劣势方缺乏对权利内容及其救济的全面认识,在调解中往往造成不利后果,而此种不利后果没有畅通机制给予修正,使调解结果并未彻底解决纠纷。因此,应确立法官对法律的释明权,鼓励法官提出公平合理的调解建议,以补偿信息劣势方的法律信息。

  • 标签: 调解 法律信息 信息补偿
  • 简介:生态保护补偿有关制度设计的前提,在于对其所规范的补偿行为法律属性的判定。现有的法律性质观对生态保护补偿的判定依据不科学,均未抓住生态保护补偿行为背后的主要矛盾。虽然生态保护补偿活动中存在行政行为,但不是其本质属性;生态保护补偿也不是行政补偿,不是行政合同行为;我国存在生态保护补偿的市场化行为。本质上,生态保护补偿行为体现了民事财产权的运行,是平等、独立的民事物权主体之间的民事财产权关系,这种财产权关系体现了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不同领域的保护补偿中均有体现。

  • 标签: 生态保护补偿 法律性质 行政行为 民事属性 财产权
  • 简介:河北省内环京津、外环渤海,区位特殊,91%的面积位于海河流域,是全国水资源短缺、水生态脆弱、环境保护压力巨大的省份之一。全省人均水资源量311立方米,亩均水资源量208立方米,仅为全国的1/7和1/10。河北省在水资源严重短缺的情况下,还承担着北京和天津两市的工农业生产和生活用水。为保护水源,河北省张承地区付出了巨大牺牲,失去了许多发展机会,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建立以保护流域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的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系统推进上下游水环境治理与生态完整性保护、探索建立流域范围内的水环境容量有偿使用提供了契机,也是协调区域经济共同发展、维护上下游社会公平的必然要求和现实选择。

  • 标签: 生态补偿机制 海河流域 长效管理机制 人均水资源量 水资源短缺 水环境治理
  • 简介:争端解决机制被誉为世贸组织法律制度上的皇冠,是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生命力的重要因素。世贸组织成立二十年来,争端解决机制以其独特的制度规定和具有约束力的裁决,有效确保了各成员认真履行自己的承诺和执行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与传统的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相比,世贸组织成员单方面有权将争议提交争端解决机构、争端解决机构可以根据违约事实本身将举证责任转移至被诉一方、胜诉一方在争端解决机构授权下可以采取"交叉报复"方式,这些都是对传统国际争端解决规则的突破。然而,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运作二十年来,其不足之处也日益显现,尤其是如何通过争端解决,在维持多边贸易体制下各成员权利义务平衡的同时,真正让广大发展中国家成员获得补偿,这是摆在世贸组织面前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 标签: 世贸组织 争端解决机制 发展中国家 补偿
  • 简介:我国正在酝酿中的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法应当对其程序机制作出具体、合理的规定。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的主管机关适宜由各级人民法院内部设立的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审议委员会来担任,并由审理相应刑事诉讼案件的第一审人民法院作为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案件的管辖法院。符合国家补偿条件的刑事被害人或者其遗属自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刑事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并被受理之日起有权申请国家补偿,时效期间宜规定为两年。人民法院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审议委员会处理补偿案件,应当实行"书面审查为主,组织听证为辅"的原则,补偿或者不予补偿的决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此外,还应当具体设立申请人申诉制度、错误决定救济制度、提前补偿制度、国家追偿制度以及补偿金返还制度。

  • 标签: 刑事被害人 国家补偿 补偿程序
  • 简介:我国各领域生态保护补偿均通过契约,规范因限制资源开发利用而给予补偿的政府,以及因丧失发展机会和保护生态而接受补偿的主体,其本质是民事财产权的运行,鉴于生态保护补偿第一案还满足民事诉讼的形式要件,由此,补偿纠纷就是民事纠纷。根据合同原理,哪一级政府承诺提供补偿资金,哪一级政府就是补偿义务主体。然而,现实的未必就是合理的,当政府履行补偿义务时,资金来源过度依赖中央政府,这使补偿关系不仅与受益者补偿原则不匹配,而且加大了中央政府的负担。为此,需要应然意义上的补偿义务主体层级。其中,受益者补偿不仅是生态保护补偿的基本原则,对于确定区域、流域补偿政府的层级更具有操作价值,该原则的不足可以通过央地合理分权理论解决,即根据生态环境服务的惠及面合理分配央地财权事权,划定应然的履行具体补偿义务的政府。

  • 标签: 生态保护补偿 政府 补偿义务主体 受偿权利主体
  • 简介:目前国际人权法律文件已经非常丰富,然而国际人权保护的状况却仍然不是十分理想,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现行国际人权保护实施机制存在较多弊端,包括:具有浓厚的政治性,从而缺乏法律专业性;没有普遍地确立个人和非政府组织的诉讼地位;报告制度流于形式;没有授予监督机构进行管辖的强制权力;实施机制存在重叠的现象.国际社会应当在今后为解决上述弊端寻找国际法上的理论依据,并建立相应的制度以便有效地将上述弊端予以消除,从而为国际人权保护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创造良好的条件.

  • 标签: 国际法 人权保护 实施机制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 简介: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但市场经济的本性却不能自发地优化配置环境资源,相反会刺激环境资源的浪费。我国经济连年快速增长的过程中环境质量明显下降已成不可否认的事实。鉴此,本文在分析我国环境犯罪的严重性和环境刑事法制相对弱化的基础上,探讨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环境刑事法制,支持和保障环境行政法良好实施,以实现对环境资源有效管理和优化配置的意义和途径。

  • 标签: 环境犯罪 环境保护法 环境资源 刑法典 环境污染 环境刑法
  • 简介: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土地,土地资源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自然资源.在人口日益增多、土地日益减少的今天,土地资源的保护已经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我国政府也已经制定出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保护土地资源.总体上看,我国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土地资源法律保护机制.刑法作为最后的保障法,如何发挥对土地资源的保护作用值得深入的探讨.

  • 标签: 土地资源 刑法保护 机制
  • 简介:资本开始跨国流动初期,由于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的缺失,导致在外国投资者权益保护领域适用传统国际法中的外交保护制度。然而,事实证明,外交保护制度运用于该领域存在着较大局限,现实呼唤新的投资者保护机制。经过国家间多轮的磋商,经历了谈判的历次失败,国际社会在理念上进行了"程序先行"的现实主义转型,终于在1965年签订了《华盛顿公约》,该公约是现代外国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诞生的标志。本文拟在分析传统的外国投资者保护制度的基础之上,对现代外国投资者保护机制的产生、形成与完善的过程进行梳理与探讨。

  • 标签: 外交保护 外国投资者 ICSID 真实国籍 用尽当地救济
  • 简介:检察机关在当前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举足轻重,不仅侦查监督、公诉及刑事审判监督等业务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民事行政检察业务也越来越多地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因此,在当前检察机关立足职能工作开展环境保护的途径和方式不断拓展,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环境检察工作已成为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中关键一环的现实背景下,

  • 标签: 生态环境保护 机制创新 检察监督 保护生态环境 生态文明建设 刑事审判监督
  • 简介:检察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应当涵盖检察人员履行法定职责的全过程,并且具有行之有效的措施、畅通有序的程序予以支撑和保障,以提升该机制的实效性。具体言之,该保护机制应当既包含履职时免受外部干预的保障,又包含履职中及履职后免受侵害的保障,既包含人身保障、身份保障,又包含物质保障和精神保障。应当建立针对检察人员不实举报的澄清机制,建立检察人员对不当处分的申诉救济权,避免其权利停留在纸面上,为检察人员履行法定职责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 标签: 检察人员 履行职责 保障
  • 简介:刑事补偿制度是对国家合法侵权行为是否承担责任问题的初步探索,具有新颖性和客观性的特征。通过它来救济国家侵权行为不仅是公共福利的要求,而且是社会公平正义观念、基本人权保护观念及人道主义法治理念的必然要求。

  • 标签: 刑事补偿制度 国家补偿 救济范围
  • 简介:<正>引言民事补偿责任作为一种民事责任形式早已出现或存在于我国民法中。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种形式或类型的民事责任却长期没有引起法学界的注意与重视。新旧民法教科书中找不到关于民事补偿责任的任何理论叙

  • 标签: 补偿责任 民事补偿 行政补偿 赔偿责任 国家补偿 过错责任
  • 简介:行政补偿范畴研究是研究行政补偿制度的逻辑起点。从国外的理论与实践来看,行政补偿的型态不一,差别较大。考虑到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实际及行政补偿一般理论,在构建我国行政补偿制度时,宜将行政补偿的型态确定为公益征收补偿、公用征用补偿、行政活动调整之损害补偿和行政行为附随效果之损害补偿。相应地,行政补偿可定义为"行政主体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在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合法行使公权力的行为致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特别损害,依公平原则,对遣此损害的相对人给予合理补偿的行为"。

  • 标签: 行政补偿 财产权 合理补偿 相对人 公共利益 行政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