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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如何进行法学研究,采用何种进路来展开对法学问题的探索,是很多法科学子时常困惑的话题。特别是在撰写法学论文时,如何培养问题意识,如何建构行文脉络,又如何能够在浩如烟海的文献资料中独具慧眼,推陈出新,提出创造性理论与观点,似乎总是难以简单回答,甚至是剪不断理还乱的实践难题。在《论法学研究方法》~①一书中,陈瑞华教授为我们提供了法学研究的第三道路——'从经验到理论的学术道路'。而之所以称之为第三道路,主要是相对于'以西方法学和法制为中心'和'以中国本土问题为中

  • 标签: 探寻读 法学研究 研究方法
  • 简介:福利模式(福利型少年司法)和刑事模式(报应型少年司法)是少年司法的两种传统模式,前者更侧重于福利保护,后者更侧重于严罚。在域外,少年犯罪的治理遭遇了制度瓶颈,使其少年司法理论试图走出一克服传统少年司法缺陷的新路,即采用恢复性少年模式来处理少年刑事案件。以恢复受到犯罪行为损害的社会关系为目标,吸纳罪错少年、被害人及社区参与的恢复性少年司法被视为少年司法模式的第三种道路。作为一种新兴的少年司法模式,带有诸多恢复性少年司法要素的制度创新在我国少年司法实践中也被逐步采用。在我国某些地区的地方性司法改革中,在少年司法领域中试行的暂缓起诉、圆桌审判、社会调查、司法评估、心理干预、刑事和解、社区矫正

  • 标签: 少年犯罪 暂缓起诉 刑事和解 少年司法制度 第三种道路 刑事案件
  • 简介:香港基本法第24旨在回答,谁、通过何种程序、符合何种条件才能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身份,其主体部分可以分为作为操作性条款的第2款和作为授权性条款的第3款。在这一功能分区解释的基础上,所谓的居留权案件就可以区分为“为了居留权”的案件和“关于居留权”的案件,前者提出的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主体范围的问题,取决于对第24操作性条款的解释,后者提出的才是居留权的保护程度和限制限度的问题,取决于对授权性条款的解释。而之所以第24通常被定位为人权条款,在于解释者未能自觉把握在基本法所承诺的法制连续性背后所发生的宪制革命或“根本规范转移”。

  • 标签: 居留权 永久性居民 基本法 一国两制 宪法解释
  • 简介:<正>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和附件二第三的解释(草案)》的议案。经征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意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七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

  • 标签: 三条 七条 委员长会议 程序修改 法律程序
  • 简介:<正>一、"代"与囚犯的"代"(一)关于"代"的含义的界定在中国的语境里,"代"是一个含义比较多的字。《说文》解释说,代,更也。凡以此易彼,以后续前,皆曰代。[1]最常见的"代",是指家族的辈分传承,如"令"字辈,是孔子的76代孙。后来,"代"的含义,延伸到了社会管理层面,如"第一代领导人"等;我们还常常表述的几代人,尽管与此有细微的差别,但是,基本的含义亦是如此,如胡锦涛

  • 标签: 监狱学 第三代 顶层设计 社会分层 公职人员 女犯
  • 简介:诉讼告知是第三人参加诉讼的重要途径。诉讼告知制度对第三人参加诉讼具有纠纷一次性解决、诉讼告知主体权益的维护、第三人程序配置利益的优化等重要功效。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诉讼告知制度关涉到诉讼告知的主体、告知的程序、告知的效力等规范。在我国第三人参加诉讼语境中,提出应赋予当事人诉讼告知之权利,限定法院诉讼通知之权限,增设诉讼告知程序之规范,并对当事人在第三人参加诉讼告知中设定救济之权利。

  • 标签: 第三人 诉讼告知 参加性效力
  • 简介:《律师世界》1997年第9期发表了一篇律师同行的文章,谈到一个叫骆驼公司的在与承包者打一场拖欠承包款纠纷时,把拖欠货款的一方作为第三人追加进来终于艰难胜诉,与第三人达成还付货款及其利息的调解协议的故事。笔者看完这篇文章后,认为“骆驼”一案的追加第三人颇有不妥,胜诉实为免强。为此,特具文叙一己之见,若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首先,我们来看看第三人,特别是本案提到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法律特征。笔者认为,第三人具有以下个特征,第一,他既不是处于原告的位置也不是处在被告的位置,而是与本案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第二,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他对争讼的标的一般是和本案被告有一种民法意义上的依

  • 标签: 追加第三人 承包合同 承包者 法律关系 无独立请求权 连环购销合同
  • 简介:利于第三人合同分为非真正和真正两种,本文仅考察后者.利于第三人合同与代理制度、债权转让以及赠与等制度都存在根本区别.从罗马法到当代各国民法典及其他民事立法,利于第三人合同制度经历了从禁止到许可并不断完善的过程.该制度涉及到方法律关系,此种复杂的方法律关系还表现在抗辩和不当得利等复杂关系上.我国第64并没有规定真正利于第三人合同,应就此作出修订.

  • 标签: 利于第三人合同 第三人 基础关系 原因关系 不当得利 抗辩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第三人给付契约,是指以第三人之给付为契约标的契约,又称为由第三人给付之契约、第三人负担之契约或担保第三人给付之契约。法国学者称之为"担保允诺"。法国民法第1120规定,"但一人得接受使第三人为一定行为的约束;如第三人拒绝履行此种行为时,约定使第三人为一定行为之人,或约定使第三人接受此项义务之人,应负赔偿损害的责任"。瑞士债法典第111规定,"对他方约定由第三人给付者,于不为给付时,有赔偿因此

  • 标签: 运送契约 约定人 给付义务 受约人 当事人 第三
  • 简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在两大法系已有所体现和确认,不可侵犯性是财产权的受保护的源泉,同是债权的重要特性。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是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得以存续的重要基础。借鉴其他国家有关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的研究,明确其作为一般侵权行为的法律构成以及责任分担,实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对建立和完善我国债权保护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第三人 债权侵权 历史演变 理论基础 构置
  • 简介:众所周知,民法上债的概念起源于罗马法,以拉丁文Obligatio一词表示,有时也称'法锁'(juris、vinculum)。顾名思义,所谓法锁或法律上的锁链,即指特定的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债就像一锁链,将特定的当事人拴在一起,互相承担义务、享受权利。所以,债只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封闭的系统,具有相对性。债权的相对性是历经数千年流变而成持之不易的。传统的民法学正是基于债的相对性这一理论基础,不承认债权可以成为侵权行为的客体。因为,债权缺乏公示性,且市场交易的迅速、安全、稳定的要求也不容债权人扩张权利至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这种理论在保护第三人的利益方面

  • 标签: 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 民法 债权 侵权行为 第三人
  • 简介:<正>20.解释与多重披露义务20.1在本指导法中,"法典签署人"是指本法第一编所称的账户机构或第二编所称的储值经营人。"电子通讯"是指以电子方式发送或接收信息的过程,包括以下的方式

  • 标签: 经营人 隐私保护 电子通讯 电子方式 指导法 资金划拨
  • 简介:侵害债权.一般来说.是指所有以债权为侵害客体、妨害债权实现的侵权行为。侵害债权既包括债务人对债权的侵害.也包括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对债权的侵害。不过.从狭义的角度讲.侵害债权仅指后者.也即本文所论述的主要问题: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故意实施或与债务人恶意通谋实施旨在侵害债权人债权并造成了债权人实际损害的行为。

  • 标签: 侵害债权制度 侵权行为 债务人 侵害客体 实际损害 第三人
  • 简介:<正>一、引语二、制度与现行理论、我国第三人制度及理论与国外参加制度的关联四、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实践与问题点五、美国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引入制度六、第三人类型与第三人制度的重构七、被告型第三人制度一、引语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在我国民事诉讼理论和制度中具有特定含义,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法律和法理概念,作为一种制度也具有

  • 标签: 三人 本诉 第三人诉讼 诉讼请求 案外人 诉讼标的
  • 简介:从著作权法的角度观察,私人书信拍卖争议中人格商品化的责问值得深究。对这个问题作更深层的理论解读,要求我们进入到著作权权利本身特性的考察之中。从商业垄断特权,发展到今天我们所理解的作品上权利获得财产权利的性质,在著作权观念变迁的过程中,"作品"这一概念起到了核心作用。而财产权利规则下的作品认定,遵循著作权法规则中的"原创性"要件,将作者人格化要素加以客观化并外在地固定下来的同时,仍兼具了模糊处理最低限度创造性标准的开放结构。由此特殊的、甚至是矛盾的法律架构,"作品"才得以将人格这类不作市场交易的要素,成功改造为今天信息社会条件下著作权规则主导的商品。

  • 标签: 作品 作者人格 原创性 商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