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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个结果
  • 简介:<正>绪论数字作品:一种新的版权客体(一)版权法的沿革与数字技术纵观版权法的历史,版权法始终处于对科学技术的挑战予以应战的过程中。自作为现代意义版权法开端的英国1710年的安娜法令始,版权法已历经印刷技术、广播电视技术和数字技术的三次重大飞跃。

  • 标签: 数字作品 版权保护 复制件 著作权保护 安娜法令 邻接权
  • 简介:磷酸葡萄糖变位酶(PGM1)及酯酶D(EsD)被证明具有遗传多态性以来,国内、外许多学者研究建立了多种检测方法。研究证明PGM1及EsD均有较好的分布频率,在红细胞中活性较高,在血痕中稳定性较好,所以是个人识别检验中较好的遗

  • 标签: 个人识别 遗传多态性 基因频率 EsD基因 PGM1 法医物证
  • 简介:在现行著作权法体系之下,数字版权的授权方式仍然要遵循著作权人的自愿许可原则,即使在计算机软件领域中诞生的开源许可证模式,仍然没有离开自愿许可的基础。但是,数字环境下的版权利用确实又有特殊之处,网络带来的信息爆炸,让人们在享受网络所带来的方便的同时往往忽略了对著作权人利益的保护。网络信息带给人类的好处数不胜数,但如果大家都不遵守规则,网络也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公害。就著作权授权而言,在现行法律制度下,要解决授权效率和成本的矛盾不可能只有一种解决办法,一定是针对不同性质作品的利用现有的不同授权方式。本文重点讨论基于自愿许可的可能的授权方式。

  • 标签: 数字版权 授权方式 自愿许可
  • 简介:复制技术的发展通常是促使著作权法修正的关键因素,而且复制权又是著作权制度的基础和核心,以复制权为中心来研究著作权制度的变革与创新可谓是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尤其是在新的技术环境下加强对复制与复制权的研究更有紧迫性。但目前理论界对如此重要的问题没有做过专门的深入的研究,大多数学者认为复制权问题是一个当然的问题,仍停留在感性认识的层次上,本文从技术的发展与著作权制度的创新开始,以复制的界定为基础,以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为载体,以复制权为核心,深入研究在新的技术环境下复制权制度的构建。

  • 标签: 复制 复制权 数字技术 网络技术
  • 简介: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于2002年6月27日审结的北大法学教授陈兴良诉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一案,以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败诉而告终。这一结果的出现,又向数字图书馆的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妥善解决数字图书馆的发展与著作权人之间的利益问题,成为迫切而紧要的任务。

  • 标签: 数字图书馆 北京 著作权人 侵权行为 法律制度
  • 简介:与传统摹拟图像处理技术相比,数字图像处理技术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本文介绍了数字图像处理的概念和特点,结合数字图像处理的内容,介绍了数字图像处理技术在物证检验中的作用,并简要说明了数字图像处理的基本方法.

  • 标签: 数字图像处理技术 物证检验 图像复原 图像合成
  • 简介:当前,数字图书馆建设浪潮正在世界展开,将现有图书馆馆藏资料数字化是其主要方式.国家检察官学院图书数字化建设的四个步骤:(一)建立机读目录;(二)建立电子阅览室;(三)建立局域网;(四)实现馆际资源共享.

  • 标签: 数字化 数字图书馆 共享
  • 简介:版权人和作品传播及利用者的利益平衡始终是版权保护的核心。数字和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打破了原有的利益平衡。澳大利亚的版权制度在数字环境下对利益平衡的确立对中国很有借鉴意义。本文首先介绍澳大利亚数字版权制度寻求利益平衡的发展,然后分析其对中国相关制度建立的几点启示。

  • 标签: 数字技术 利益平衡 版权限制 技术保护措施
  • 简介:<正>(2006年6月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鉴于中国气象局制定的《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对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作了统一规定,市气象局《关于贯彻中国气象局〈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已由市

  • 标签: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中国气象局 灾害性天气 气象灾害预警 试行规定 预警信号
  • 简介:商业和互联网联系日益紧密,面对如此巨大的市场,可供纳税的收入将会大幅度增加,尤其在数字化产品和网上服务网上销售方面。但到目前为止,国际税法还主要是以所得税法、财产税法为基础,而对于电子商务的增值税问题,尤其国家间税收协调在法律上各国大多还存在着空白。本文主要针对电子商务中数字化产品和网上服务的增值税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在最后提出了我国对于网上商品服务征收增值税体系建立的建议,以期望能够对我国对电子商务税收体制的完善贡献微薄之力。

  • 标签: 数字化产品 网上服务 电子商务 增值税 税法原则 税收管辖权
  • 简介:2004年12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书生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在《法制日报》上公开致歉,赔偿7位知识产权法研究人员经济损失及其他费用共计21万余元。笔者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一名研究人员,也是本案当事人之一和诉讼代理人之一,在一审判决之后,曾接到许多媒体采访请求,许多读者朋友也来电询问情况。现在,特向关心本案的媒体和读者谈谈一些意见。

  • 标签: 侵权纠纷案 网络盗版 有限公司 数字技术 著作权 200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