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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检察官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任,其言行举止直接影响执法公信力和检察机关的形象。因此,检察官在对外交往中,应当积极践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恪尽职守,严格自律,筑牢防线,把握“五忌”:

  • 标签: 对外交往 检察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法律监督职责 检察机关 言行举止
  • 简介:我国证券场外交易市场在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方面实行了制度创新,实施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做法,形成了以自律性监管为主的模式,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在制度的完善方面,应建立多层次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完善强制信息披露的标准及规范性程度;适时出台自愿信息披露指引;制定产权交易所信息披露指引;适度增加行政监管与司法监督;增加违法违规信息披露行为的处罚手段,加大处罚力度。

  • 标签: 证券市场 场外交易市场 信息披露
  • 简介:泛滥与变异何谓劳务派遣?它是指劳务派遣单位分别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工作,并由用工单位分别支付派遣费和劳动报酬。

  • 标签: 劳务派遣 修复 隐痛 法律 用工单位 劳动合同
  • 简介:公通字[201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现将《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处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1年12月29日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处理工作,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看守所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 标签: 公通字 近亲属 遗物处理 追究刑事责任 分工负责 办案机关
  • 简介:<正>1.2012年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公布2.人社部发〔20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安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

  • 标签: 劳动报酬 人力资源 案件查处 生产建设兵团 违法犯罪行为 人社
  • 简介:第三门在欧洲“社会经济”和美国“非营利部门”这两种路径下被赋予了不同的涵义,作为传统第三门法的新发展,社会企业的制度演进在这两种路径下也不尽相同。在欧洲“社会经济”路径下,社会企业在福利制度变革的背景下成为社会经济的新形态,欧洲的立法者为其创设了包括合作社模式、公司模式和开放模式在内的特定法律形式。在美国“非营利部门”路径下,社会企业可以囊括非营利组织本身的商业化、非营利组织通过设立营利性附属机构或与营利企业合营形成复合式“社会企业集团”这一系列现象,它们所带来的挑战也得到了制度回应。社会企业在这两种路径下的制度演进无一不折射出第三门法在当下所面临的新挑战和新课题。

  • 标签: 社会企业 社会经济 非营利部门 第三部门法
  • 简介:公通字[2011]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为及时、准确打击经济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制定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作了补充。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分别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

  • 标签: 追诉标准 案件立案 打击经济犯罪 公通字 情节严重 虚开发票
  • 简介:司发通[2012]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在深入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司法部联合制定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对于实施情况及遇到的问题,请分别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司法部。

  • 标签: 矫正人员 司法行政机关 司法局 工作机制改革 司法体制 生产建设兵团
  • 简介:证监发[2011]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为解决近年来在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突出问题,依法惩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现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中国证监会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和中国证监会。

  • 标签: 违法犯罪案件 中国证监会 解放军军事法院 生产建设兵团 交易记录 性质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