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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告知义务制度作为保险业的重要制度,《保险法》对此做了诸多规定,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本文拟建议从增加被保险人为告知义务的主体,增加保险人核保的权利,完善对违反告知义务人的否定评价等三方面,来完善我国《保险法》告知义务的相关规定

  • 标签: 保险法 告知义务 最大诚信原则
  • 简介:在各国法律中,对公证机构的管理包括行业管理和政府管理。行业管理大多由公证人会、公证人协会、公证委员会及公证人联合会等行业组织进行,职能主要有监督公证人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督促公证人履行义务;对公证人的职业道徳进行检査、监督;应主管机关的要求,就同公证有关的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调解与公证职务有关的纠纷;编制并确认年度公证人名册;为统一公证程序而发布一般性的规定以及组织有关竞争考试等。政府管理则主要由司法行政机关执行,也有由一般行政机关、检察机关或法院行使对公证机构的管理权的。

  • 标签: 公证机构 机构管理 司法行政机关 国外 政府管理 行业管理
  • 简介: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公证机构称为公证人事务所,其经费靠公证业务收入,不由国家财政负担。各事务所之间没有隶属关系。由于取得公证人资格者均可建立事务所,因此公证人事务所的组织规模一般较小,结构简单,通常由一名公证人带一至两名辅助人员,有的仅为一名公证人。但为了开展业务,提高效率,适应客观需要,也有少数事务所规模较大。

  • 标签: 公证人 机构设置 事务所规模 国外 业务收入 公证机构
  • 简介:保险学中的收支相等原则进行对比,对价平衡原则虽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差异性,但两者存在相互转化的关系;同民法中的公平原则相比,对价平衡原则还应注重实现危险共同体这一团体的利益,因此,对于当事人的信息披露义务作出不同于一般合同中的要求。自功能论角度而言,对价平衡原则为保险法中当事人诚信义务的强调提供了理论基础,是保险合同解释应遵循的原则,决定了承保危险区分的正当性与必要性,维系着危险共同体的存续。自具体的法律规则层面而言,从投保时的如实告知义务,到保险合同存续期间的安全维持义务和危险显著增加时的通知义务及危险减少时的保险费返还义务,再到保险合同解除时对于保险人解除权在因果关系层面的限定,均体现了对价平衡原则。

  • 标签: 对价平衡 收支相等 危险保险费
  • 简介:《海商法》第五章"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修改应当创设针对邮轮旅游的专门规定,具体包括三个部分:一是修改该章已有的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定义、客票的功能、承运人的责任期间等规定,以适应邮轮旅游的特殊性;二是在该章增加第二节"邮轮旅游",规定邮轮旅游的定义、邮轮旅游服务合同、邮轮船票、邮轮公司和旅行社的告知义务、航程变更及其处置、旅客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义务、邮轮休闲娱乐服务、旅行社的责任限制权利、贵重物品免责的排除适用、航行事故与非航行事故分离原则,而将该章现有规定作为第一节"一般规定";三是在"船员""时效""涉外关系的法律适用"等章增加邮轮旅游的相关规定,重点在于邮轮旅游的法律适用。

  • 标签: 《海商法》修改 邮轮旅游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邮轮旅游服务合同 邮轮船票
  • 简介:当成文法规定的程序与正当程序原则的要求有差距时,应按正当程序原则的要求补充相关程序,这已是我国法律界的普遍看法。但在什么范围以及在何种情形下补充怎样的程序,我国法律界没有确立一个清晰的范围或判断标准。从英美国家的法律实践来看,正当程序原则所保护的权益范围应限于“自由权”和“合法期待利益”两个方面。在此范围内,可借鉴美国的经验并基于补充适用权的裁量性,应用比例原则来确定该当补充的程序形式,具体可从以下方面来考虑:成文法规定的程序是否足以保护人民的实体权益;适用较复杂程序是否比适用简单程序更有助于防范行政错误的发生;补充程序的行政成本是否与所维护的个人权益均衡。

  • 标签: 正当程序原则 成文法程序 听证程序
  • 简介:1月13日凌晨3时许,河南省封丘县城关镇上的灯火逐渐寥落下来,除了少数几栋楼仍然闪烁着零散的霓虹灯光之外,街道上没有一辆车,也看不到几个行人,喧嚣了一天的城市随着人们睡去,渐渐地安静下来。就在这时,一条黑影悄悄地沿着凯旋城售楼处高大结实的围墙溜达。这条黑影正在寻找白天看好的适合攀登围墙的借力点。片刻后,他在围墙的一角找到了半只破碎的水缸,白天踩点的时候,这半只被人遗弃的水缸的出现,让黑影心中窃喜,这真是“老天助力”。黑影环顾一番,略一稳神,将双脚踩到水缸上,站直身体,伸出双臂用力地扒住围墙顶部的水泥沿,咬紧牙关,收紧腹部,腾空双腿,顺利攀越到了围墙顶部。黑影稍事休息,反转身子,双臂扒住围墙顶端的水泥沿,空悬身体,垂直双腿,猛吸一口气,一松手,顺势跌落到了售楼处院内。

  • 标签: 保险柜 被盗 售楼处 围墙 城关镇 封丘县
  • 简介: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体制机制是公证体制改革的任务之一。自2017年7月全国公证工作会议召开以后,各地陆续出台了加快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的实施意见,对类别划分、落实自主管理权、创新编制管理等各方面作了规定。一、公证机构类别划分广东省: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划入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事业法人属性。黑龙江省: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划入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事业法人的属性。

  • 标签: 公证体制改革 机构体制改革 制度创新 部分省市 公证机构体制 事业体制
  • 简介:法律行为的禁止性规定是对意思自治的内容限制,关乎法律行为的许为,而非能为。其目的在于实现法律秩序评价的一致性。在法律适用中指示参照各法律禁止本身。法律行为生效与否,取决于违法的要点所在。而最终的法律效果则需以比例原则作适当调整。

  • 标签: 禁止性规定 强行法 解释规则 法律后果
  • 简介:地方立法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引领推动、保障促进等多重功用。《天津市促进商业发展若干规定》作为促进型地方立法项目,旨在促进天津商业健康发展,推动解决商业领域存在的若干突出难点问题。本文以该部法规为例,分析阐述了立法主导思想确立对地方性法规基本立法取向的决定性作用,并从立法体例、法规针对性两个方面对地方立法普遍性规律作了思考,从制定标准、长期性、阶段性特征两个方面对促进型地方立法的特殊性作了深入研究。

  • 标签: 天津市促进商业发展若干规定 地方立法 促进型立法
  • 简介:保障措施被称为自由贸易的"安全阀",是国际贸易过程中临时性、紧急性的救济手段之一。在中外自由贸易中,保障措施的规定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相对完善,取得了很大进展。中国与外国签订的多个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国自由贸易协定")在具体制度的设计上共同但有区别地援用了WTO的相关规定。因此,通过比较WTO保障措施条款与中国自贸协定的具体规则,总结自贸协定本身的特征和立法内涵,进一步对自贸协定中保障措施的条款改进和立法完善起到借鉴作用。

  • 标签: 中国自由贸易协定(FTA) 保障措施 条款
  • 简介:十、将《立案追诉标准(一)》第六十条修改为:[污染环境案(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 标签: 追诉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 立案 刑事案件 公安机关 公安部
  • 简介: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以下简称《保险法司法解释(四)》),并于2018年9月1日起施行。《保险法司法解释(四)》共21条,着重解决财产保险合同部分有关法律适用问题,对保险标的转让、保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保险代位求偿权以及责任保险等问题作出规定,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对各级人民法院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健全完善我国保险司法制度具有重要巷义。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解释 司法制度 保险代位求偿权 认知
  • 简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加快落地有助于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的确立和市场机制决定性作用的发挥,例外规定作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具体实施的关键环节,其规则设计更须引起足够重视,避免损害公平竞争审查这一优良制度的声誉。比例原则作为行政法上的'皇冠原则'与'帝王条款',公平竞争审查例外规定即豁免制度允许且需要比例原则的深度介入。以比例原则为分析工具,对公平竞争审查豁免制度落地进行规范分析,指出当前央地实施文件中的相关问题,在明确问题的基础上,再运用比例原则对例外规定的审查方法进行应然建构,指出完善方向,最后通过具体示例为审查实务提供一些具体建议,希冀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更为稳固,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更加清晰。

  • 标签: 例外规定 比例原则 规范分析 完善方向 审查应用
  • 简介:从法史学和保险学的角度分析,可以发现我国保险法违反告知义务制度效果上所采取的“全有全无模式”属于早期保险经营技术与保险法理论落后的产物,该模式忽视了危险评估与保险费间渐进式的计算方式,使投保方承担了不合理的不利后果,为保险人不当获利留下了空间,其负面效果日渐凸显。虽然晚近以来该模式经历了主客观两方面的局部修正以平衡保险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利益,但在效果上仍无法同对价平衡原则相契合,难以从根本上改变“全有全无模式”的固有缺陷。在未来的改革上,《保险法》应当弃用“全有全无模式”,改而釆用与对价平衡原则更为契合的“对应调整模式”。

  • 标签: 告知义务 全有全无模式 对价平衡原则 对应调整模式
  •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为及时、准确打击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标签: 最高人民检察院 追诉标准 刑事案件 公安机关 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