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5年《立法法》修改,大量的设区市被赋予地方立法权,维护法制统一的困难进一步被放大。为了避免出现"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法制化"的"立法割据"现象,并维护社会法律体系的内在统一,必须不断完善设区市地方立法的规范体系。具体而言,设区市地方立法规范体系就是设区市立法的质量保障体系,具体要求是立法权限、立法选择、立法内容、立法程序、立法体例、立法语言、立法衔接等各个立法环节科学规范,符合统一的立法标准,目的是保证设区市地方立法工作如同现代化的生产线一样,在生产流程和生产标准的衔接配合之下保证立法产品的规范化。因此,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设区市地方立法规范体系的规划和设计具有重要意义,而这一体系的规划和设计则是以科学评估为基础的。
简介:本文运用和评价了现有的分析工具,并描述、预测和评估了中国的法制改革。本文的目标在于阐明改革中的各种路径和方法论,以求更好地评价各种相互矛盾的改革战略。通过借鉴中国的具体实例,本文所讨论的问题通常与比较法和新法律与发展密切联系,同时着眼于解决更加广泛的问题,即我们关于法制改革的所知和所惑。通常来讲,我们的描述性隐喻过度简化了改革的过程,进而无法解决预测的问题。现有抽象的法治评估指数限制了我们预测成败以及获取有效政策建议的能力,而由于法制改革在特定国家的多样性和路径依赖,我们的能力仍有可能受到限制。与此同时,相互矛盾且备受争议的标准以及漫长的改革时间表阻碍了我们主动评价法制改革的能力。尽管如此,我们对法律与发展之间关系的理解和解释取得了一些进展,同时,进一步的研究将更好地阐释这一过程。因此,过早地放弃法律与发展的复兴将是一个错误,正如美国学者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错误地放弃了上一轮的法律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