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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个结果
  • 简介:台湾刑事再审制度于2015年2月通过修法,破除台湾“最高法院”旧有判例的错误见解,放宽再审事由限制,降低再审声请门坎,彰显再审制度旨在救济无辜的立法精神。台湾再审新规定肯定了再审案件仍应适用“罪证有疑,利归被告”原则,承认再审案件的心证标准仅达“合理怀疑”为已足,参酌德、日法例导入“综效理论”,启动无辜者运动的新契机,开创再审制度改革的新纪元。

  • 标签: 罪证有疑 利归被告 再审双层构造 三阶审查 综效理论
  • 简介:台湾的法律扶助,是指对於需要专业性法律帮助而又无力负担诉讼费用及律师报酬之人民,予以制度性、全面性的援助,以维护弱势者的诉讼权及平等权。此种意涵,与联合国特别报告员在极度贫穷与人权的报告中所述实若相符合。

  • 标签: 法律帮助 扶助制度 台湾地区 诉讼费用 平等权 诉讼权
  • 简介:台湾地区的冤案和疑案在岛内受到专业人士和普通民众的广泛关注.当地冤案、错案的形成具有证据运用不当、司法观念滞后等诸多原因.在冤狱救援方面,尽管存在再审、上诉和释宪等不同的法律途径,但在实际运作中还存在操作上的困难.在各方努力下,台湾地区在减少和纠正冤案、错案方面采取了立法主导下的诸多措施,具有-定的启示.

  • 标签: 台湾地区 冤案 疑案 救援
  • 简介:台湾“海商法”历经多次修法,均未实质改变承运人责任机制。为应对国际海事公约就承运人立法之趋势,考量《鹿特丹规则》的创新制度,完善海事法律体系,更新海商法律制度,台湾“海商法”启动新一轮修正。台湾“海商法”的最新修法,将保持与民法体系的统一性和相关性,充分尊重海商法的特殊性,追求船货利益的重新衡平,以海上货物运送为中心,保障海商法律体系内部的协调统一,规范海商法律用语的内涵,使台湾“海商法”的内容具有合理性、明确性和先进性。

  • 标签: 台湾省 “海商法” 承运人责任 船货利益
  • 简介:法官职权通知制度为台湾地区民事诉讼法本土化之创新成果.意在扩大第三人知晓诉讼渠道,维护和保障第三人的程序利益和实体利益,实现纠纷一次性解决.法官职权通知不同于诉讼告知,其具有行为规范和强制参与机能.法官应依法适时、适式履行职权通知义务.当事人和第三人亦受此制度影响,须为适当之诉讼行为.法官职权通知制度设立的法律理念及其对相关人员责任规划与权利救济,值得大陆立法借鉴.

  • 标签: 民事诉讼 职权通知 法理
  • 简介: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是在历史唯物主义思想框架下对关于法律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规律等基本问题加以阐释的法学理论体系。探寻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史这一学术富矿,不仅有助于更加全面地认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真谛.而且对于坚持在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指导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

  • 标签: 正义 马克思主义法学
  • 简介:毒品犯罪是万国公罪,而且是一种有组织的犯罪。台湾虽自1933年即开始对毒品宣战,长期以来毒品犯罪再犯率仍高,近年更有使用年龄层下降趋势,特别青少年对第三级、第四级毒品的使用。因使用毒品而发生的交通事故、暴力犯罪更是层出不穷,贩毒者为掩饰隐匿犯罪所得,就非法所得洗钱,破坏金融市场秩序,影响国家形象。因此,毒品犯罪已非单纯的无被害者犯罪,而是质变成为复杂的犯罪类型。"此祸不除,十年之后,不惟无可筹之饷,且无可用之兵"。岛内外现有对于毒品犯罪的实证研究多偏向对于施用成瘾者的戒治,或是如何进行预防的倡导。对于毒品查缉研究则以文献探讨居多,偶见以质性访谈进行研究,以量化进行研究者并不多见。毒品查缉素以通讯监察及行动搜证为主要方法,是故,法律对于通讯监察的授权(或限制),以及设备器材的良莠直接影响毒品查缉的成效,又资金是毒品犯罪的命脉,无论取得货源,或是出售毒品皆需仰赖现金,若无法实时查扣犯罪资金而奢望打击毒品犯罪之成效,几与缘木求鱼无异。本研究以自行设计问卷进行探索性研究,尝试发现"法务部调查局"调查官1是否会因个人变项的差异,而对通讯监察的限制、犯罪资金未能实时查扣,以及机关预算人力设备不足影响查缉毒品成效看法而不同。

  • 标签: 毒品犯罪 司法警察 通讯监察
  • 简介:我国台湾地区近年来试行的人民参审制,是顺应台湾民众改善司法品质、提升司法形象的社会要求的产物。台湾地区的人民参审制是在吸收和借鉴日本、韩国和欧陆国家有关人民参与司法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域实情,建立的具有区域特色的人民参与审判制度。台湾地区的人民参审制在参审员选任、参审案件范围、参审员参审职权、参审案件审理程序、参审制度保障机制等方面,对我国大陆目前正在进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 标签: 人民参审制 参审员选任 参审案件范围 参审员职权 人民陪审员制度
  • 简介:台湾地区妇女团体性自主意识的觉醒推动了性侵害犯罪于1999年的大规模修正.性价值观的变化使得重视个体权利的性自主权此一具体法益观取代社会性伦理秩序此-抽象法益观;法益观的变革导致性交、猥亵两种基本性侵犯罪类型概念界限的位移,也使得性交猥亵犯罪的行为主体及行为对象予以扩大化,实现了对两性的平等对待和保护,而“违反其意愿之方法”对“致使不能抗拒”用语的取代,使性侵犯罪是对性自主权的侵害的不法本质得以在犯罪构成上具体体现出来.由于理解上的差异,司法人员对于性侵犯罪各罪犯罪构成及罪界关系均产生较大分歧.

  • 标签: 台湾地区 妨害性自主罪 立法 司法
  • 简介:为应对自2005年起愈演愈烈的卡债危机,我国台湾地区于2007年出台了"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其实质为针对个人破产设计的特殊法律规则,以拯救"卡奴"。但因受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条例实施之后产生了立法意旨与司法实践的脱节,效果不佳,故当局又在2012年对条例进行了大规模的修订。对"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制定背景、起草以及修订过程中所要解决的问题和实际应对措施的解读可以让我们深入了解台湾地区个人破产法制的最新变革。而结合台湾地区的经验,从法政策角度考量,大陆现阶段并无制定《个人破产法》的紧迫性,但台湾地区"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所涉及的相关立法理念与技术却对大陆未来个人破产法规则体系的构建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 标签: 卡债危机 个人破产 消费者破产 个人重整
  • 简介:本文主要探讨台湾第三人撤销诉讼程序立法之妥当性、其构成要件解释与适用,以及其原告适格、被告适格与判决效力之问题。本文尚比较台湾与大陆第三人撤销诉讼于立法目的、要件与法律效果之异同。从比较德国法之观点,详尽介绍德国侵害第三人诉讼参与听审请求权之救济方式。尤其尚分析虚假诉讼之各种救济模式,并就第三人听审请求权受侵害情形与虚假诉讼情形第三人事后救济之程序,提出未来立法方向上之建议。

  • 标签: 第三人撤销诉讼 再审程序 虚假诉讼 故意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诉讼 听审请求权
  • 简介:台湾地区自2003年1月正式施行证券团体损害赔偿诉讼制度至今,已有10余年的时间。该制度运行10余年来,在保护投资人权益、吓阻证券欺诈行为、推动公司治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等方面取得了显著实效和亮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论,在此制度运行10余年之际,对其存在的问题和有关争议进行系统回顾、反思和评判,不仅对于台湾地区今后该制度之健全和臻于至善殊有必要,也为大陆引进该制度有前瞻性助益。

  • 标签: 证券团体诉讼 投保中心 投资人 争议问题
  • 简介:公民参与程序可以从提高两岸协议的认受度和降低立法审议风险两方面,为两岸商签协议提供更多正当性支撑,具有积极意义。两岸治理机制欠缺公民有序参与是台湾岛内爆发的"太阳花学运"以及围绕"服贸协议"争议的重要原因。在两岸事务领域"行政程序法"适用情况不佳,"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更以专门条款排除"行政程序法"的适用,影响到两岸治理的行政程序正当性。台湾当局可以从立法、司法、行政的途径强化两岸事务领域行政程序中的公民有序参与,提升程序的正当性。

  • 标签: 两岸协议 公民参与 行政程序法 正当行政程序
  • 简介: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立法起步早,在简洁开放的投资准入制度、管理体制的“最小变动原则”、灵活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较大的“法规松绑”力度、公开透明的立法过程等方面都值得大陆借鉴.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要坚持立法先行,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扁平、高效、灵活的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体制,积极争取全国人大及国务院授权立法,并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于立法全过程,发挥好立法对试验区建设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 标签: 自由经济示范区 自由贸易试验区 立法
  • 简介:两岸无论在国家法律层面或民间习惯方面,均有着截然不同的发展,但根植于旧社会的纠纷解决小传统"调解",却不约而同地同时受到两岸的重视,并有相应的立法和创新,将其推展到整个国家,使之成为当代法制的大传统,调解具有的功能和价值自是不言而喻。透过行政法的五大架构,深入分析比较台湾地区的乡镇市调解与祖国大陆的人民调解两种调解制度在基本原理、行政组织、行政权限、行政救济、行政监督方面之差异,有利于两岸对彼此调解制度的认识和学习,更期许在两岸人民往来中,调解也能够适时地发挥功效,以保障两岸人民的基本权益。

  • 标签: 乡镇市调解 人民调解 司法 诉讼外纠纷解决
  • 简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重申民间资本在金融领域的比例要不断加大,我国大陆民营银行作为民间资本正逐渐走进我们的生活。而纵观我国台湾地区民营银行的发展史,其从近乎可危的境地发展成为重要金融机构,成功的关键在于其放松管制的同时也加强监管。然而中国大陆民营银行在市场准入、经营监管、市场退出等法律问题亟待解决。在我国大陆民营银行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建议主要着力于市场准入中的资格审核、经营监管中的防范关联交易、市场退出中的风险控制机制等法律制度。

  • 标签: 民营银行市场准入 经营监管 市场退出 法律制度
  • 简介:我国台湾地区目前适用的刑事诉讼法与大陆民国时期制定的刑事诉讼法一脉相承,本部法律从诞生至今近八十年的历史中,经过一系列的修法与司法院大法官解释后,法律内容逐渐增强被告防御权与缩减检察官权限,使涉及限制人民基本权之强制处分由法院决定,以符合令状原则。此外,在庭审中的调查证据,也由以往的法院主导职权主义演变成当事人主义主导调查。这些改革使台湾逐渐去除原本的司法“行政化、职权化、纠问化”等弊端,而大陆目前刑事诉讼存在的许多问题,与数十年的台湾经验可谓似曾相识。以台湾为镜。对于我国大陆刑诉法将来修法再往前迈进具有借鉴意义。

  • 标签: 台湾省 职权调查 纠问 举证责任
  • 简介:民事裁判互相认可是海峡两岸民事司法互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两岸民事纠纷的有效途後.目前,海峡两岸主要通过各自立法的方式解决民事裁判的相互认可.福州作为距离台湾地区最近的大陆省会城市,近年来受理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案件数量一直居福建省首位,但在审判实践中仍遇到不少的问题.这些问题在大陆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中具有一定程度的普遍性.以福州中院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审判实践为切入点,通过分析受理案件的特点,探讨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 标签: 民事判决 认可 海峡两岸
  • 简介:如果从物债二分的传统分析视角出发,使用借贷契约为债权契约,不应有拘束第三人的效力。但将视野投至我国台湾地区,因使用借贷契约仅具有债权效力所导致的拆屋还地事件近些年来不断在法院上演。由于拆屋还地会导致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衍生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是否需要在特殊情况下赋予使用借贷契约第三人效力,以及通过何种方式赋予使用借贷契约第三人效力就成了台湾晚近"民法"理论与实务最具争议之话题。而在这一热烈讨论背后所涉及的更深层次的问题是在既有的民法规则体系下,面对疑难案例,法律人应如何通过法学方法论的合理展开妥善处理个案中的难题。这一论题恰在2013年底引发了大陆学术界的激烈探讨,台湾地区的经验或可以给我们提供新的启示。

  • 标签: 使用借贷契约 债权物权化 类推适用 诚实信用原则 法学方法论
  • 简介:一般反避税条款的立法,应系用以补充税捐立法过程无意识的规范漏洞,而非作为稽征机关填补税法的结构性缺陷的借口,动辄援引一般反避税条款,进行大规模查税猎漏,很容易衍生架空税捐立法程序的结果。本文介绍台湾地区、日本及德国税捐规避防杜法制,其中台湾地区与德国设有一般反避税防杜条款,惟实际执行上前者较为积极,目本虽无一般反避税条款,然部分实务操作迂回透过民法通谋虚伪理论,否定税捐规避行为。本文认为,一般反避税立法的实践尺度,实寓有法律价值抉择的深刻意涵——“扩大实质课税来防堵刻意的规避安排,放宽税法规范密度,来维护稽征秩序”抑或“贯彻依法课税,保障对法律文字的合理信赖,遵循经验法则,不溢脱社会通常观念,同时敦促修正不合时宜的税法规定”。

  • 标签: 所得税 税捐规避 一般防杜条款 特别防杜条款 违法逃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