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作为利用海洋的有效手段,人工岛屿很早就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由于人工岛屿兼具“人工性”和“岛屿”的双重特征。因此往往难以同岛屿、船舶和人工设施相区分。国际法对于人工岛屿法律地位规定的演变,反映了国家海洋主权或主权权利与海洋自由的二元对立,其本质是世界各国对于海洋权益的争夺。本文旨在从国际法制史的角度,透析人工岛屿法律地位的嬗变历程,突出人工岛屿在国际法上的本质特征,彰显国际法的基本发展思路。本文认为,人工岛屿法律制度的变迁映射了国际社会对于海洋归属认识的转变,其形成与发展是各国、各利益集团之间不断协商、博弈、求同存异的结果。国际法的与时俱进有赖于国际共同体各方秉持善意、公平、平等的原则,在国际法制的框架内,形成以共同同意为基础的国际法规则.
简介:中国在2006年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二百九十八条所作的声明,属于例外而非保留。而例外恰是对该条款的正当适用,即,在该公约授权下,中国有权作出此项任择性例外声明,以排除在3类特定争端上的强制程序管辖权,而“菲律宾诉中国南海仲裁案”本质上属于此3类争端范围之内,因而中国在该案中所持之“不接受、不参与”立场具有充分的国际法依据。
简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五部分关于强制争端解决机制的规定实质上就是一个普通的仲裁条款,它在处理南海问题时面临着诸多局限。首先,《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强制性是有限度的,第十五部分第一节和第三节为缔约国提供了可以规避强制机制的附加说明和选择性排除条款。其次.中菲南海争端显然是关于主权和海域划界的争端,明显超出了《公约》的管辖范围。仲裁庭对海上地物性质及“九段线”合法性的裁决会对中国的主张“未审先判”。再次,中菲达成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及中国根据《公约》298条做出的排除性声明是否能够排除仲裁庭对南海争端的管辖权?仲裁庭对此并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回答。最后。在可受理性问题上。必要的第三方问题及诉由消失问题的存在也使得本案不可受理。
简介:本文旨在从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结合的角度分析菲律宾提起的南海仲裁案及其对中国在南海争端解决问题上的立场的影响,其立足点是如何最大程度地利用现有的国际法以实现国家利益的最大化。本文认为.对国家利益的认识要认识到其分类分层次的特点。同时实现国家利益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应尽量通过以符合国际道义和通行国际规则手段来进行.而当代国际法在整体上已经与各国的国家利益大致吻合。对大国来说,国际法还是结盟、遏制和反遏制的工具,也是号召世界的道义力量。在这种认识之下,中国在南海争端解决上的立场,除运用实力外,还要注意国际法的运用,转变观念积极而有技巧性地参与国际争端解决过程。首先要加强相关问题的基础法律研究,在中国的“历史性权利”和“九段线”问题上发展出一套符合当代国际法原则的说辞。其次可以在不接受仲裁庭管辖权的前提下,仍然派出强大法律团队参与到管辖权问题的审理过程.充分将中国的法律理据向全世界阐述,并影响仲裁庭的组成和审理。
简介:任何文化都存在于一定的时间中,文化安全在时间驱动下发生变化,时间因素对文化安全产生何种影响,它是否会侵蚀、威胁文化安全,文章围绕三个问题展开了递进的分析。首先,时间通过对社会结构的改变而对文化安全产生了显性的影响。时间结构和时间维度的变革,为社会结构和社会文化带来了一系列的影响和后果:文化的商品化和碎片化;人文主义衰微,文化的自主性受到威胁;时间问题带来了价值秩序的重构,短期性和即刻满足受到偏爱;文化失去批判能力,成为娱乐。其次,时间自身及其围绕它的变化对文化安全产生了的隐性但却是根本性的影响。在多变且不确定的情况下,行为主体对时间的感知和与之的关系都是疏离的,这种脱位意味着文化被从其扎根的环境中抽取出来,文化根基被削弱、文化空间减少,从而使文化失去发展自身的权利和能力,高度的变化性和不确定性过度磨损文化的再生产能力。最后,关于文化的能动性问题,即是否存在着文化对时间的反作用力。其结论是,文化是时间背后的“沉默的规范力量”。这样的认识能够帮助我们提高应对文化安全议题的自觉性,从文化之中寻求文化安全问题的解决办法。透过时间的视角,可以看到一定的文化的稳定性是文化安全的重要保障。在快速变化的现代社会中,文化安全议题尤显重要。
简介:南海问题的本质是中美在南海地区政治、军事和外交领域的战略博弈,美国将“舆论战”作为这种战略博弈的内在组成部分,注重综合运用政府官方发声、媒体舆论炒作、学术机构解读等不同手段打“组合拳”,对外传播效果彰显、技战术特点突出:一是建立官方、学界和媒体统筹协调、紧密配合的对外传播机制;二是在策略上擅长主动出击,通过不断设置新议题打主动仗:三是在议题设置上有效利用东西方文化差异,注重玩逻辑和语言文字游戏,奉行双重标准.片面理解国际规则和秩序。美国南海“舆论战”对服务美国内政治、团结美盟友、遏制中国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其意图后果值得东盟国家反思.其方式方法值得中国借鉴。
简介:对于最终裁决,国际法学界普遍认为它将会是一份对中国不利的裁决。中国坚持仲裁庭对案件无管辖权,其做出的裁决非法无效,对中国不具有拘束力,中国不会承认,更不会执行。菲律宾和有关各方则坚称既然中国是《公约》的缔约方及案件的当事国。仲裁庭所做的程序性和实体性裁决均对中国具有拘束力,它们也会借助所有可能的途径、采取各种手段向中国施压,以期逼迫中国承认并执行裁决。针对这一形势,中国外交部门已经广泛寻求并获得了不少国家对本国南海政策的支持。显然,裁决出台后,中国和菲律宾及有关各方将会围绕该案展开新一轮的外交、舆论、军事对抗,南海冲突势必随之升级。
简介:作为主管外交的职能部门,美国国务院是美国“塑造亚太”的主要实施和协调者。在所谓“塑造亚太”方面,美国国务院中最具代表性的当属负责公共外交的公共事务局、负责网络外交的e外交办公室、提倡宗教自由的国际宗教自由办公室、以推广美式“普世价值”为己任的民主、人权和劳工事务局等。后两个部门每年都要分别发布《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和《年度国别人权报告》,对包括亚太国家在内的各国的宗教自由、人权等状况加以评判,以配合美国对亚太的塑造。美国亚太塑造策略的实质是以宗教和人权为借口,推销其民主价值观,以在亚太地区建立更多的亲关政权。对此,我们应引起高度的重视。
简介:国内恐怖极端主义发展态势严峻和阿富汗北部局势不稳是中亚地区面临较高的"伊斯兰国"威胁的内外环境背景因素。"伊斯兰国"威胁在中亚地区的主要表现包括,"伊斯兰国"中亚籍人员数量不断增加;高职位军人和政治人物受到"伊斯兰国"的影响;社交网站是"伊斯兰国"向中亚进行宣传和招募人员的主要途径。目前,中亚面临的来自"伊斯兰国"的现实性威胁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回流的在叙利亚和伊拉克参加"伊斯兰国"军事行动的中亚籍人员,二是和中亚国家相邻的阿富汗北部地区的"伊斯兰国"力量渗入中亚南部地区。其中与阿富汗相邻的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面临的来自"伊斯兰国"渗入的威胁风险较高。
简介: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越南凭借自身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海洋资源,自南北统一之后就开始注重海洋经济的发展。近些年越南在海洋油气业、海洋渔业、海洋运输业和海洋旅游业等方面已取得不俗的成绩,海洋经济在越南经济中的地位也随之水涨船高。撇开地缘政治、军事安全等因素,单从经济因素出发,南海丰富的资源和天然的地理优势就让越南对南海主权欲罢不能,而海洋经济的发展暗地里也在助攻越南实现"东进、扩展东海领土"的野心。(1)中国和越南之间虽然小摩擦不断,但合作的基础还在,双方应暂时放下争议,认真贯彻执行已达成的协议,同时积极探索海洋交通运输业和海洋旅游业等领域的合作。本文从越南海洋经济发展出发,分析越南的南海主权争议战略并探讨两者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之上研究中越海洋经济合作的发展空间。
简介:龙江丝路带是黑龙江省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布局基础上,立足于自身实际作出的经济发展战略,其构建对于深化我国与周边国家全方位务实合作、促进地区间经济互利共赢发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幸福有着极其重要的战略价值。从经济地理学的视角透视龙江丝路带在现实构建中面临的困境,主要存在运输规模收益递增将会损失黑龙江省的区位利益、引力差异决定黑龙江省与俄远东地区贸易难以实现均衡、本地市场效应决定黑龙江省与俄远东地区存在区域竞争这三大深层问题。基于此,应规避好过渡区位效应、全力打造黑龙江省“互联网+”欧俄黑订单,发挥好贸易引力效应、对俄远东资源实施“引进来”贸易战略,利用好本地市场效应、积极承接好东亚地区国内外产业转移。
简介:近年来,日本对中国南海事务的干预力度不断增大,愈来愈明目张胆,系除美国之外介入程度最深、最积极的域外国家。其紧追美重返亚太战略步伐,密切配合美南海政策作为,主动充当东盟国家特别是相关声索国的坚强后盾,给予政治、经济、外交、军事等各种援助,竭力煽动他们集体与中国抗衡;借南海问题恶意渲染"中国威胁论",诋毁中国国际形象,打着国际法的幌子强力制约中国,力挺菲律宾提出南海国际仲裁案,多方拉拢域外国家深度介入,推动南海问题的多边化、国际化;不惜悖逆民意,强势通过新安保法,解禁集体自卫权,频频派出海上自卫队舰艇赴南海刷存在感,访问港口,举行联合演习,配合、支持美在南海的军事行动,为日本直接军事介入南海清障铺路做准备,力争形成东、南海"联动机制",最大限度争取在东海、钓鱼岛海洋权益斗争中的主动地位,减缓中国崛起步伐,迟滞中国发展强大进程,努力夺回日本在中日战略博弈中的优势地位,取代中国成为亚洲第一强国,重振昔日军国主义雄风,实现政治、军事大国的狂妄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