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台湾地区少年犯罪事件的处理,主要是以《少年事件处理法》(以下简称本法)为依据,主政者与执法者必须体认立法精神所在,方能善用职权准确执行各个条文。为此,本文拟参酌立法者的本意,并借鉴现代少年法制的福利理念,在主观的理想上,从三个方面重新解读检视本法的立法精神。在贯彻保护优先原則方面,为贯彻保护优先原則,首次将旧法中的“管训事件”与“管训处分”修正为“保护事件”与“保护处分”。在落实专业处理的方针方面,《少年事件处理法》将少年法庭改为少年法院,且为凸显其专业法院的设计,在组织、人员配置及职务分工上,都可以看出其谋求少年福利的用心。在调整少年成长环境并矫治其性格方面,少年保护政策应为社会安全制度的一环,对于处于危机状态中的少年,法律机制在调整其成长环境之抉择上,首先应从善用少年福利资源着手,以家庭为服务单位,强化家庭的保护与教养责任。对于已造成危害的少年,公权力的介入应兼具司法、教育与福利机制的机能,对于少年的处罚应以培养其责任心并令其弥补错失为目的,对于少年的处遇则以强化其自律性及自主性,以提升其环境适应力及改造力为目标。
简介:为了规范执法,我们每次出警,除了要求佩带单警装备、执法记录仪外,还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着装规范,说话和气,文明执法,并随身携带警官证件。保证不因证件不齐或着装不规范而引起当事人的不满与非议。二是夜晚出警时,保持亮灯行驶,不得拉警报扰民,处置完毕及时返回。三是处置过程中,执法记录仪要始终保持录像状态,保
简介:近期,台湾地区发生了反对签署"服务贸易协议"的"太阳花学生运动",引起了两岸的高度关注。从学生运动的历史地位、性质、目标路径等方面,对比分析了台湾"太阳花学运"和巴黎"5月风暴学运"的不同特点,"太阳花学运"是一场恶质化的学生运动。从学生运动的表现形式、结果和发展趋势,探讨了台湾"野百合学运"、"新野百合学运"、"白衫军学运"和"太阳花学运"的做法,催生"公民组合"已成为台湾学生运动的新走向。面对潮起潮落的台湾学生运动,要做到冷静观察常态化的学运,期待学运的价值观回归,将和平发展"红利"惠及青年,辩证客观地认识学运,变学运危机为转机。
简介:国际关系理论中的一个主流倾向是将规范的扩散与演化割裂开来加以研究,这使得扩散进程中的规范演化长期处于被忽视的境地。通过引入议题身份概念,突出行为体能动性,可以对这一问题做出系统性解释。规范在扩散进程中的演化依赖于两个条件,行为体的认知偏好差异及其敏感性。议题身份决定了行为体的认知偏好与利益界定,认知偏好差异导致了对规范的差异性解读,而对规范变化引起的利益界定调整的高度敏感性则促使认知差异转变为认知竞争。扩散进程中的规范演化是通过行为体在双向说服过程中不断调整认知结构实现的,认知结构的妥协层次决定了规范的扩散—演化结果。1945年以后,海洋强国在推动传统航行自由规范向全球范围扩散时与第三世界国家基于主权规范确立起的认知发生了冲突,经过长期的双向说服并达成妥协之后规范实现了扩散,但是已然由倡导最大自由的强规范转变为有限度自由的弱规范。
简介:近年来,台湾青年在选举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对台湾青年选举行为进行研究,了解其投票行为也显得日益迫切。一般研究认为台湾青年对政治冷漠,政治参与度不高、投票率低。综合台湾相关民调,经分析可知台湾青年投票行为有如下特征:青年功利性投票动机较强,具体投票动机会因受访者性别、年龄、教育程度的不同而有显著差异。台湾青年目前对选举讯息的获得仍以电视媒体为主,但依赖网络的比重急速攀升,未来网络有可能成为台湾青年获取政治信息的最主要途径。青年的政治意识尚未定型、政党认同强度不高,所以对候选人的评估以及投票倾向还不稳定,家庭因素发挥重要的影响。台湾青年不投票的原因除了政治冷漠外,主要是时间经济成本考量,但这部分选民中大部分其实有着明确的政治态度和投票偏好,只要改变投票方式或政治动员得力,他们也会出来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