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际投资仲裁机制进入多边改革阶段,中国亟需明确立场和对策。投资仲裁设计面临实体义务地方性与程序规则国际性之间的内在矛盾。在理论上,投资仲裁机构难以同时、同等程度地追求和实现中立、责任和参与等三大目标。在实践中,传统投资仲裁和欧盟投资法庭倡议分别秉持司法中立优先和司法责任优先理念,分别以当事人关系和缔约国关系为主导,分别追求中立和公正的争端解决平台。美国2012年投资条约示范文本兼顾了司法中立与司法责任,比较好地兼顾经济效率和政治可接受性。虽然难以兼顾三大目标,但美国和欧盟都选择了适合本方优势的设计方案。兼顾中国利益与世界需求的中国改革方案,应当妥善权衡缔约国关系、当事人关系和利益相关者关系,以增强投资仲裁机制的内在平衡性与先进性,进而吸引更多的国家接受。同时,在关键制度的设计上应采取符合中国优势和立场的方案,如缔约国制定专家名单、一裁终局为主、有限上诉、利益相关者有限参与等,以兼顾国家利益与国际道义。
简介:英国传统上形成的单选区相对多数制度并非政党政治时代的产物,由此导致其根本缺陷——无法有效反映政党的实力与影响。尽管该选举制度有助于保证统治的有效性,但由于总是有利于少数大党,选举结果往往很不公正。对这一制度的批评之声不绝于耳,改革呼声也日渐高涨。改革者们提出了一些替代性改革方案,各党从自身利益出发也倾向于不同的选项。2010年大选,强烈要求改变选举制度的自民党与保守党联合执政;但2011年由其主导举行的关于选举制度改革的全民公决却被否决。这一结果是英国政党政治结构、国民政治心态、选举制度本身几个层面的直接原因和深层原因共同造成的。此后,英国选举制度改革的前景在短期内变得黯淡,但是改革的需求仍然存在,各方争议犹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