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收入分配问题产生有其深刻复杂的社会历史背景,社会对由市场化改革释放出来的个人禀赋差异产生的收入分配差距具有较高的认可度和容忍度,其次是由财富差异产生的收入分配差距,社会最不能容忍、影响最坏的是由腐败等产生的非法收入、行政性垄断等产生的不合理收入引起的收入分配差距。解决我国收入分配问题根本出路不是通过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穷人所得等常规手段,而是提倡和保障不同阶层的社会群体起点公平、机会公平、过程公平,恢复并维持改革开放前期社会阶层之间的高度流动性。这就需要深化政治、经济、社会体制改革,特别是教育制度和社会精英培养选拔制度的改革完善,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建立。
简介:为填补有限破产主义之缺漏、解决非法人主体在资不抵债时债权人能得以平等受偿,执行程序中的参与分配制度应运而生。然而由于相关法律规定单薄且"年久失修",加之将崇尚债权平等的参与分配置于追求效率优先的执行程序中,不但无法满足非法人主体"破产"法律需求,而且使得参与分配制度与整个民事执行程序不甚协调,以致其缺陷重重,远未达创设时所预期之效果。以参与分配的功能定位为视角,辩证思考当下变革参与分配制度的既有思路(即仍在民事执行范畴内的修正或试水"个人破产"以作重构)的可行性,以法人破产为蓝本,建立既独立于执行程序,又有别于破产程序的专门性参与分配制度即"参"字案号的模式,以求解重构之方向。
简介:再分配不公是当前全球经济与政治危机的根本原因。尽管人们对基于人道主义,发展机会均等,贫困的社会责任理论的补缺型再分配普遍认同,但对基于资本原罪、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公民权力理论的制度型再分配却存在严重分歧。技术价值论论证了制度型再分配的合理性,需求层次论则论证了一定条件下制度型再分配与效率的兼容性。尽管当前世界存在多种再分配模式,但只有广覆盖、普惠式的再分配制度才具有正义性可以持续,各国可以根据本国经济发展水平,国民素质与文化传统对其进行合理调整,兼顾效率。中国传统的再分配模式既存在不公平也存在低效率,必须尽快改革,只有尽快转变福利思想,提高再分配的公平性与效率,进行积极的社会投资,中国才能实现分配的正义,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实现现代化的赶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