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系统地开展农产量抽样调查起始于80年代初。经过近20年的工作,全国已有845个县建立了农调队,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的方案开展调查。有的县虽然未被抽中为样本县,为了搞准本县农产量也参考统一方案开展农产量抽样调查。县是重要的一级行政区划,担负着繁重的政权建设和经济建设任务,县级农产量统计数据对本地区乃至全省全国都有重要的意义。我国农产量抽样调查采用多阶段抽样,县以下一般分为县抽乡、乡抽村、村抽农户(或地块)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均按近三年粮食平均单产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以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为辅助资料实施随机起点对称等距抽样。这个抽样方案虽然有一定的优点,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缺陷。本文拟就县级农产量统计
简介:本文以利益与利益机制为视角,在探寻经济法与农民权益保护的结合点寻找经济法保护农民权益理论基础的基础上,提出了经济法视野下保护农民权益的机制体系,归结了经济法保护农民权益的基本原则,构想了一整套保护农民权益的经济法制度体系。解决农民问题即农民权益问题得从经济学出发,借用社会学、经济学和法理学的有关功能理论.从涵义及结构内容构成各功能的关系三方面对经济法的功能进行探讨并形成较完整较系统的经济法功能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