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西方法律传统的演变中,法律信仰的转型是伴随着人的主体性的凸显而发生的。基督教理论承认人的有限自由意志,在上帝之下,君主必须服从神法和以神法为依据的法律,个人意志可以高于君权,由此形成了神权保护民权、对抗王权的局面。在自然法理论中,自由意志被理性所取代,人依赖理性就可以制定出符合神法和自然法的世俗法。理性主义则认为,人不再需要神的帮助,仅凭理性的命令就可以制定出符合理性本身的法律,获得对法律的信仰。西方法律信仰的转型经历了从自由意志到理性主义的演变历程。当代中国法律信仰的基础是理性主义,将“公平”、“正义”等法治观念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对处于目前文化境遇中的中国人来说是必然的选择。
简介:佛教的动物观本身包含多层内涵,因而具有多方面的生态环保意义。六道轮回观念认为畜生道没有仁义道德,生存环境恶劣。这一观念客观上难以导向人们对动物的关爱。不过六道轮回观念旨在劝人弃恶修善,从道德教化意义上说,又能导向关爱动物。佛教对"清净"的德性追求,会促使修行者与动物保持距离,自觉做到不伤害动物。大乘佛教对"慈悲"德性的追求,则能导向对动物的慈悲关爱。佛教本生故事中关于动物道德和智慧的故事,有利于激发人们对动物的尊重、关爱之情。一些本生故事蕴含生态环保知识,其中包含的反对动物祭祀的内容本身也具有动物保护意义。"众生皆有佛性"的生命平等观能为尊重生命、爱护生命提供深层理论依据。
简介:随着中国国力的提升,国际社会对中国发展生态的关切日益加深。本文立足中西方舆论对“中国模式”所作的正反两方面的表述,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的若干主干价值和事实,对论题进行讨论。本文认为,漠视浸润马克思主义的现实的、历史的、有意识的中国社会主义实践,对“中国模式”的竞争性置评终无可能揭示事实的真相。通过对西方“主流”学术思想的批判,本文指出中国发展生态其实就是邓小平称谓的“自己的模式”,如果进一步挖掘对其“是者”的认知,中国发展生态未必就不能成为一种确保全面性、常规性的经济健康、社会和谐、政治民主、文化文明的趋于至善(或人类公认为善)的人类发展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