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2007年《禁毒法》颁布之后,我国的禁毒法律法规已经相当齐全。但"齐全"并不当然意味着"相互配套"。恰恰相反,法律越齐全,相互配套的工作就越繁难,或者说,越容易发生相互之间的重合、脱节、冲突等问题。刑法与行政法、《禁毒法》与其他行政法,都迫切需要精心整合,方能有望"相互配套",也才能让华丽的"禁毒法律体系"一词名副其实。
论禁毒法律体系的失范与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