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围绕着君主或权威这根主轴运动,一切制度建立和修订,总是以在位君主和权威的统治利益和运用方便为取舍标准,尽量体现和扩大君主与权威的权势。这种高度集权于上的制度,显然不能应付复杂而不断变化的社会。尤其是,当社会发生变乱时,更显得力不从心。因此,在特殊情况下授予一些地方官吏及军事将领一定范围的专断乃至专杀的权力,就显得十分必要。“赐尚方剑”制度是明王朝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临时措置,被赐予尚方剑,意味着拥有者具有专杀、专断及便宜行事的权力。虽然君主不愿意将这种权力授出,但迫于形势需要,又不得不放权,是一种无奈之举。该制度既反映出君主心理的矛盾,又关系到实行时复杂的政局,是颇有特色的制度。
简介:明清州县监狱有多种形式,依其设立是否有典章制度为依据,可粗略划分为正规监狱和非正规监狱两大类。前者由于有章可循、有典可据,所以在设置、设施、管理等方面都比较规范。后者则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是因为某些特殊需要或缘由而设,多是本做它用的场所、设施用于监禁,具有临时性。这些临时性的监狱处于法律和监管的盲区,无论在设立、废止、运行、管理、条件上都有较大的随意性、不确定性。虽然在监管上,无论是正规,还是非正规的监狱都纳入正规管理的范畴,在加强考核、监督的前提下,重视对监狱官吏责任的追究和处罚,但是制度的局限性和弊端也是明显的,不但狱囚生存状况恶化,而且狱政的腐败犹如挥之不去的恶魔,缠绕在州县监狱内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