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部分过程性政府信息依法应当对外公开,部分则应不予公开。具体标准和范围是:过程性信息中的意见信息一般不公开,未成熟的主体行为信息不公开,事实信息应当公开,过程结束后的过程信息应公开。
过程性政府信息的公开与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