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新的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体系与中国国情相适应同时又充分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新准则与旧制度在所得税核算上由利润表的角度变化为重视资产负债表的真实、公允,方法由应付税款法改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体系提供了有益借鉴,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突破,是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和提升中国在国际市场中地位的非常重要的一步,是中国会计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
新所得税会计核算案例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