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家享有以及行使国家所有权,均表现其作为公权栽体的性质而非作为私权载体(法人)的性质。不论是农村“集体”还是城镇“集体”,在物权法上都没有其主体地位。法人应为其财产的所有权主体,非法人团体不具有独立财产,不得享有财产所有权和他物权。物权法上的物权主体应为自然人与法人,国家作为具有公权性质的国家所有权的主体,在物权法上具有不同于自然人与法人的特殊主体地位,而集体与非法人组织,均非物权主体。
简介:一物一权原则仅指一独立物之上只能而且必须设定一项所有权,集合物得成为一项交易的标的,但不能也无必要成立单独的所有权.双重所有权的理论扭曲了所有权的概念和性质,必然导致公司与股东人格的混同.
物权主体论纲
论一物一权原则及其与“双重所有权”理论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