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1502个弃管小区不再被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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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闻链接】在沈阳,所谓弃管小区,主要是指2000年6月底以前交付使用,房屋产权单位或者售房单位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房屋修缮责任的住宅区,以及由政府组织建设的安居、解困和回迁等住宅区。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辽宁人大》 2011年4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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