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高职学校学生管理的教师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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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管理内涵包括学籍管理、学生社会服务和社团管理、学校教学秩序管理和学生寝室秩序管理四个方面,作为高等职业院校的教师,在学生管理中的主体地位的表现就是执行和实现学籍管理、维护高职学校的教学秩序、帮助学生制定学习和发展规划,具体帮助学生制定就业发展目标。高职学校的的基本关系是教师和学生,而不是学校和学生,这才是高职学校学生管理的基本关系之所在。现在,尤其需要突破的是高职学校学生管理的各项制度建设。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0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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