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尺之捶,日取其半,一月乃竭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正>物质因其大小和质量不同而分为不同质的层次,一个事物分割到一定程度,进入到一个新的层次,就会引起物质的变化,这也是量变转化为质变,是质量互变规律不可忽视的一个基本原理。春秋战国时代“合同异”派的首领惠施提出:“一尺之捶,日取其半,万世不竭”。(《庄子·天下篇》)这一命题,不符合唯物辩证法质量互变规律的原理。每一具体事物的分割总是可“竭”的,“一尺之捶”分割到一定关节点时。就不能保持“捶”的物理性质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求索》 1983年2期
出版日期 1983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