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医疗责任保险为基础探索建立新型医疗保险法的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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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我国大多数医院实行了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它是对医院和医护人员提供的一种失职保险,被保险人是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但是受益人既包括患者,也包括医护人员,因为它的根本目的是转移与分散医疗风险,维护医、患双方的根本利益。医疗意外和医疗并发症时有发生,而现今的患者及其家属对此并不充分理解,过高的期望值与现实医疗效果的差距更加剧了医疗纠纷的频发。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卫生法制》 2009年6期
出版日期 2009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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