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探讨——基于社区矫正教育帮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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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社区矫正法》规定了社区矫正的教育帮扶工作应利用起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单位、社区等资源,引入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的介入。将社区矫正教育帮扶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相结合,就要求在教育帮扶工作中,激发社会参与社区治理的活力、对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工作的重视,同时培育、引导社会组织进入社区矫正领域,充分发挥“第三部门”在社会治理领域的优势与地位。而这些社会资源的开发,无不预示着社区矫正工作在今后与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发展方向——建立多主体参与格局。
作者 刘洋
出处 《科学与生活》 2023年4期
分类 [][]
出版日期 2023年05月1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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