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完善文书提出命令程序保障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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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文书提出命令制度的确立对于法院与当事人协同查明案件事实、实现“当事人武器平等原则”有重要意义。2019年最高院的证据新规完善了中国《民诉法解释》第112条的规定,但相较于大陆法系有关立法例,中国的该项制度存在当事人救济权的缺失和涉密文书保护规定的可操作性缺乏的缺陷。因此,有必要借鉴域外关于文书提出命令程序保障的立法经验,通过增订文书持有人拒绝权的适用范围、明确特殊文书秘密审查程序和在立法上确立当事人的救济权利,实现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
机构地区 湘潭大学法学院
出处 《时代教育》 2023年1期
出版日期 2023年03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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