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多语政策与欧洲文化多样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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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提起欧盟多语政策,人们自然想起欧盟的多官方语言机制。该机制起源于1957年欧共体成立时,当时的四种官方语言(法语、德语、意大利语、荷兰语)被赋予平等的政治地位。欧盟在2004年东扩以前,成员国有15个,官方或工作语言有11种,分别为丹麦语、德语、英语、芬兰语、法语、希腊语、意大利语、荷兰语、葡萄牙语、瑞典语和西班牙语。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国研究》 2008年3期
出版日期 2008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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