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基层司法的主体——全国32个先进人民法庭法官的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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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2个先进人民法庭中广义上的法官是基层司法的主体,各人民法庭法官的数量与构成情况及其影响因素各有不同;法官的年龄普遍较年轻,性别上女性比率上升,其中有2个有特色的"女子法庭";法官根据法庭要求或个人追求均注重学历的提升;法官在工作中不断接受旨在提高职业素质、已形成制度化的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并各有成效.这些先进人民法庭的法官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如整体素质高,单位及个人均重视专家型法官的培养,法官学习内容与法庭特点相适应,社会变迁使男性、阅历等传统的优势式微等.同时法官队伍建设中也可能存在过度追求学历的形式主义等问题.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金陵法律评论》 2007年1期
出版日期 2007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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