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检察官作为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其职业素质直接影响检察官的形象、履行职责的质量,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公正。检察官职业能力标准是衡量一个检察官的资格和能力水平,也是促进检察官职业能力发展的有力手段。我国的检察官的职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察官的职业能力素质标准必须提高。从检察制度的角度,通过对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检察官选拔制度的分析,考察检察官选拔素质标准体系的差异,对我国的检察官选拔素质标准体系建立有着帮助借鉴作用,提供有用的参考。
出版日期
2021年08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