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市地政局、工务局为送审沙滩至猪市大街干线打通工程计划的签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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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奉交下本工务局所拟沙滩至猪市大街干线打通工程计画一案,经秘书处、技术室、会计处核签注:“经核收用双辇胡同等处房地,该局呈拟先行呈院核示既系为解决基本要件,拟准先行呈院核示。至征收工程受益费,似应照章送请参议会同意后,再行举办。再,附呈计画图,其比例尺为二千五百分之一,似应改按二百五十分之一或五百分之一绘制,以资清晰。”奉批:“如拟。”等因。遵经拟具呈院府稿一件因[用]备转呈。至征收工程受益费应照章送请参议会同意一节,查本市临时参议会系临时过渡体制,并非正式民意机关,为期工程进行便利,依照市临时参议会组织条例第五条但书“但在市临时参议会休会期内,遇有特殊紧急情形须为紧急处置时,应呈行政院核准”之规定,似无坚请同意之必要。又,附呈之计画图,本工务局原绘有二百五十分之一及五百分之一图,以备施工时应用,惟以呈院份数过多,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北京档案史料》 2006年4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