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的四大自由贸易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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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发展全球物流管理经营模式,积极推动贸易自由化及国际化,便捷人员、货物、金融及技术的流通,提升台湾地区竞争力并促进经济发展,中国台湾地区政府在2003年7月通过了《自由贸易港区设置管理条例》。自由贸易港区经台湾地区有关部门核定,自国外运人自由港区内供营运的货物,免征关税、货物税、营业税、烟酒税、烟品健康福利捐、推广贸易服务费及商港服务费。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港口经济》 2006年6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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