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调整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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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出通知,对“取消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户事前审批并提高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简化服务贸易售付汇凭证并放宽审核权限”“放宽境内居民个人购汇政策实行年度总额管理”三项新调整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作出具体安排。这一新的规定于2006年5月1日起执行。根据通知,外汇局不再对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进行事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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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商务与法律》 2006年3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