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记卡收年费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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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月28日,工、农、中、建浙江省分行采取统一行动,在其遍布省内城乡的上万个营业网点一起贴出有关收费公告:对每张借记卡收取10元的年费.公告称,从3月18日起,银行将对2005年起新开办的借记卡收费;对于2005年1月1日前已经开立的借记卡,各行将从5月底开始收费,在公告期内销卡的客户,银行不收取任何费用.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观察与思考》 2005年6期
出版日期 2005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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