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目的通过对177例道路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案例的分析,对受伤者的年龄、性别、损伤类型、伤残等级以及伤残评定时机进行法医学分析。方法对2005年1月~2010年12月发生在我县的177例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者伤残评定资料进行回顾性统计分析。结果在177例颅脑损伤中,除21例没有留下颅脑方面伤残外,共有等级伤残296个。结论颅脑损伤类型多样,损伤严重,鉴定时机应较其他交通事故损伤的时间长,一般来说,时机在伤后半年至一年内进行评定比较适宜。
出版日期
2012年09月19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