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高利贷与民间金融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1934年民间金融越发达的省份。在1978—1998年间人均GDP增长得越快;70年前金融不发达的省份和地区,在改革开放以后经济发展的速度仍然落后。因此.为了重新释放民间金融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能量.并让“地下钱庄”从“非法”走向“合法”。我们有必要从根本上反思以往关于高利贷的观念。研究表明,禁止民间借贷只不过增加了金融交易的风险和成本,减少了资金供给,使高利贷利率变得更高。这种结局跟禁止民间金融的初衷正好相反。正确的办法是按照股东权益保护的思路.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律去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不是打击他们。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新财富》 2005年8期
出版日期 2005年08月1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