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禁令鱿鱼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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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欧盟考察团在对中国大陆的一些水产品出口的养殖场、加工厂及检疫机构进行考察时发现,出口水产品的生产和质量监管部门在某些环节中不符合欧盟有关水产出口条例,向中国企业提出严重警告,提出在指定时间内质量仍不达标,今后将限制某些水产品出口欧盟。此消息已经国家质检总局有关部门证实,并表示总局已于3月8日发出禁令,短时间内禁止向欧盟出口鱿鱼产品,有关企业限期整改。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食品与市场》 2005年4期
出版日期 2005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