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遗忘的角落——儿童舞蹈活动的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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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广义上讲,未成年人都属于儿童。但是,就儿童而言,却包含有三个不同年龄段的群体。那就是年龄偏小的幼儿群体(约3至6岁);年龄适中的小学生群体(约7至12岁);年龄偏大的初中及部分高中生群体(约13至17)。如果说,儿童舞蹈是全体儿童的专利,那么,这三个年龄段的所有儿童都应分亨到儿童舞蹈为他们营造的欢乐。然而,相当长时间以来,儿童舞蹈舞台却很少见到大龄儿童的身影,他们几乎成了儿童舞蹈的绝缘体,长久被搁置在一个遗忘的角落。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舞蹈研究》 2002年2期
出版日期 2002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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