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企业三种“兵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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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私营企业的复出主要是对失业和经济停滞压力日益加剧做出的匆忙反应,是中央计划经济的不合理性给这些私营企业创造了市场机会,它是在产权不明晰和无法律保障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直到1999年宪法修正案,私营企业才取得了合法的地位。随着“国退民进”、国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推进和积极融资政策的推出,私营企业在下一个五年中将以参股、兼并等多种形式进入国有企业退出的经济领域里发展,这为私营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环境。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改革先声》 2001年1期
出版日期 2001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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