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容情:爷爷探望孙子法院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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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子女离婚后,隔代亲人(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是否可以探视随父或随母生活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很多人都认为这是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然而,江西省南丰县某电信部门的退休职工艾春文却因探望孙子而惹上了官司。他被前儿媳彭华珍以“侵犯监护权”为由告上了法庭。日前,法院审理后作出了“未经许可艾春文不得擅自探视孙子”的判决。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当代审判》 2003年2期
出版日期 2003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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