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企业现金流量表直接法与间接法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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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以下简称“准则”)的要求,企业现金流量表应以直接法编制,同时在补充资料中运用间接法,以本期净利润为起算点,调整不涉及现金的收入、费用、营业外收支以及有关项目的增减变动,计算和列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虽然在“准则”指南中介绍了间接法的编制方法,但由于部分会计人员还不能全面熟练地调整项目进行分析,因此,给现金流量补充资料的编制带来一定难度。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经济技术协作信息》 2004年22期
出版日期 2004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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