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变化中的唐五代官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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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制临百司纠绳不法'——唐代的监察机关唐承隋制仍置御史台为监察机关,掌按宪章肃正朝廷,纠弹百官,所谓'正朝廷纲纪,举百司紊失'。在隋朝及唐初,御史台只管揭发,并且只要根据传闻即可奏劾,不需要举出什么证据,更不受理诉讼,所谓'但风闻弹事,提纲而已'。自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文史知识》 1985年8期
出版日期 1985年08月1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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