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集中供热管理规定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本市集中供热事业的发展,保障安全、可靠、稳定供热,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中供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供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市政府供热办公室对各区、县、局的供热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供热单位实行行业管理。第四条凡新建住宅、公共建筑都应具备供热条件。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4年15期
出版日期 2004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