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流血不“流泪”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正>见义勇为受伤后没人管怎么办?7月26日,民政部、教育部等7部委下发的《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对这个问题给予响亮回答。意见规定,对于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凡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法评定为烈士,并可按《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予以抚恤。在补助金方面,意见中有"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个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助金"内容,并可由当地民政部门发放。意见还为见义勇为人员的基本生活、医疗、入学、就业、住房等方面开出"绿色通道",如对其子女中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时事:初中版》 2012年1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