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律评论》注释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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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一、来稿一律采用脚注,全文连续编号(法律史文章之古文献可采加括号之文内注)。二、非直接引用原文的,注释前加"参见";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三、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如果两个注释并非相邻,分别列出完整的文献信息;如果两个注释相邻,则采用"同上注,第×页"。四、注释举例。(一)著作:[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页。[2]胡锦光、韩大元:《中国宪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8页。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人大法律评论》 2015年1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