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城市群环境治理合作复合激励机制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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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城市群环境治理必须构建一种长效的激励机制,通过形成强大的内驱力和必要的外推力,将城市的个体理性导向集体理性,使得个体收益与区域整体利益相容。这种合作激励机制是一种包括基于利益驱动的参与激励、基于制度约束的相容激励和基于观念认同的归属激励在内的复合机制。利益驱动是城市群环境合作的直接动力,引导城市政府积极参与环境合作,必须重视利益诱导和利益共享。制度约束是维持城市群环境合作的重要推力,要建立基于政府权威的正式惩罚制度和基于自愿约束的非正式惩罚制度,完善区域环境合作的法律法规,建立环境合作协议和规范,发挥其激励约束功能。观念认同是城市群环境合作的内在动力,要培育城市群环境共同体理念,强化政府的环境责任伦理,为城市群环境合作提供心理基础。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7年5期
出版日期 2017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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