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原则的两种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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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原则是在实践推理领域起作用的规范性标准之一,而实践推理是关于应当如何行事的推理。本文从规则与原则之关系的讨论开始,勾勒出法律规则的两个模型,即基于规则的自主性观念和总括性观念。然后提出两个相应的法律原则模型,第一个原则模型为合理化模型,其重视既定原则的一致性和排他性,为此可以修改在原则平衡中起作用的原则。第二个为优先性模型,其优先考虑原则平衡,可以相应地修改既定原则,这是一个"认知确立"的过程。根据合理化模型和优先性模型之间的差异,随后解释性地阐述了德沃金有关法律原则的各种评论,并批判了亚历山大和克雷斯近期提出的对法律原则的批判。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 2012年1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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