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的可行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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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个完善的增值税制应该符合三个原则:中性原则;便于管理和征收的原则;生产收入效应和弹性原则。这些原则在税制建设中体现为(1)征收范围的广泛性;(2)税率尽量简化;(3)减免税及零税率的使用范围控制。这些原则在增值税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也就是说,一个新税制发展的过程,也是不断探索、不断完善的过程。1994年以来,随着新税制的运行,生产型增值税的实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增加了财政收入,加强了经济的自动稳定性,抑制了过旺的投资趋势,控制了投资规模,符合生产收入效应的原则。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感到生产型增值税存在着与现代经济增长不协调的方面,比如购进的固定资产所注明的进项税额不能予以抵扣
作者 姚伟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河南税务》 2000年8期
出版日期 2000年08月1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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