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助推自治、法治、德治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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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不仅是实施基层社会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旨在以自治、法治、德治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为切入点,总结具体做法,并对下一步深化"三治融合"作出探讨。一、"三治"与司法行政(一)"三治"的内涵自治、法治、德治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髓,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石。自治是核心,是保证和支持广大基层群众实行自我管理。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司法》 2018年7期
出版日期 2018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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