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青岛等4市所属15县(市、区)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 鲁政字[2017]1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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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你们报送的青岛市崂山区、青岛市黄岛区、平度市、莱西市、利津县、德州市陵城区、乐陵市、平原县、齐河县、夏津县、高唐县、冠县、茌平县、阳谷县、莘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7年32期
出版日期 2017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