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科研机构的评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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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荷兰皇家科学院、荷兰国家科学研究组织和荷兰大学协会共同协商确定的"标准评价协议"(StandardEvaluationProtocol)可用于评价科研机构整体(科研院所、大学的学院或学部)和科研团队。本文介绍了"标准评价协议"的四个评价标准(质量、生产力、相关性和生命力),被评单位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准备方式,外部评价工作开展的具体程序。该评价模式有若干特点值得借鉴:平衡学术性贡献和应用性贡献的评价原则;以评价现状为本,以未来发展为根;定性评价的标准化;内部与外部评价、中期与长期评价相结合。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高等教育评估》 2017年2期
出版日期 2017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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