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票据应掌握的各种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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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使用票据应掌握的各种期限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的《票据法》对使用票据过程中的各种期限作了明确规定: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作出承兑或者拒...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河北审计》 1996年10期
出版日期 1996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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